三(第2/2页)

要知道,这一切都是在昏睡状态下发生的。莫瑞斯在生荫的幽谷里沉睡,离两边的山顶都很远,他对此事一无所知,更不晓得自己的同学也同样在梦乡中。

他的另一半生活好像与伤风败俗相距甚远。进入高班后,他开始将某个少年当做一心追求的目标。不论这个少年比莫瑞斯年龄大还是小,只要他在场,莫瑞斯就大声笑,说些傻话,无法用功。莫瑞斯不敢对他表示友好——那可是有失体面的——更不能用语言来表达钦佩之情。过不了多久,他所爱慕的那个少年就把他甩了,弄得他闷闷不乐。不过,他也报了仇。别的少年有时崇拜他,一旦知道了这个,他就把他们甩了。有一次,双方相互爱慕,也不明白彼此依恋什么,然而结果是一样的。几天之后,两个人就吵架了。从一片混沌中显露出的是原来他在梦中所意识到的美好和温柔这两种感觉。它们逐年成长,就好像是绿叶婆娑、却丝毫没有开花迹象的植物。在萨宁顿的学业即将结束时,就不再长了。复杂的成长过程受到抑制,伴随而来的是沉默。年轻人非常胆怯地四下里望着。


[1] 作者把《旧约·诗篇》第23篇的“死荫的幽谷”改为“生荫的幽谷”。

[2] 也译作“坚信礼”。基督教礼仪,象征一个人通过洗礼同上帝建立的关系得到巩固。婴儿受洗后,满七岁即可受坚振礼,自此能获得圣灵赐予的恩典、力量和勇气。

[3] “与格”是指名词的语法上的格。

[4] 马提雅尔(约38/40—约104),罗马著名铭辞作家,是现代警句诗的开山祖师。人们指责他的诗有两大缺点:谄媚和猥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