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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姆是目光敏锐的小镇;伦敦是瞎眼的城市。在伦敦,谁也不会回头看他。他仿佛成了一个隐匿者,似乎自己不存在了,这给了他一种自由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是可怕的,因为他实际上已经丧失了自由,简言之,就像失去温斯亚特庄园一样。他失去了生活中的一切。一切都在提醒他,什么都没了。
一男一女匆匆从他身旁走过,他们讲法语,是法国人。于是查尔斯觉得自己真希望是在巴黎、是在国外……旅游多好。要是我能逃脱,要是我能逃脱……他低声自言自语,把这些话重复了十几遍。然后他晃动身子,表示对自己不切实际、过于浪漫、无责任心进行象征性的否定。
他走过一排马厩,当时的马厩还不是时下所见成排的小巧玲珑的时髦小屋,但它在嘈杂声中忠实地行使其本来职能: 马匹在这儿被刷拭擦洗,马车被拉出来,马匹被套在辕杆之间,马蹄之声,车夫一边清洗马车一边尖声吹口哨,一切都是为晚上的工作做准备。查尔斯的脑子里闪现出一个令人震惊的理论: 下层阶级私下里比上层阶级更快乐。激进分子硬要人们相信,这些下层民众在富人难以胜数的愚行之下呻吟,备受苦难,其实并非如此,他们更像是快乐的寄生虫。他还记得,几个月前曾在温斯亚特的花园里看见一只刺猬。他用手杖拨弄它,让它缩成一团。它全身的刺都竖了起来,他看到刺缝里藏着一大群受惊扰的蚤子。他有足够的生物学知识,不致对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产生厌恶,反而被这种现象深深吸引住了。他十分沮丧地看清了谁是刺猬: 他自己与刺猬无异,唯一的防卫手段是躺下装死,把全身的刺竖起来,把贵族情感竖起来。
稍后,他来到一家小五金店,站在外面,透过窗户看到柜台,看到戴圆顶高帽、系棉布围裙的店主正在数蜡烛给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小女孩抬头仰望着他,冻红的小手指把一便士举得老高,等他取走。
交易。做生意。他脸红了,想起了弗里曼先生要给他提供从商的机会。现在他终于看清楚了,那建议是对他的阶级的侮辱和蔑视。弗里曼应该明白,他是决不经商、决不当店主的。他本该在建议刚一提出时就冷冰冰地加以拒绝,可是对方是他的全部财源,他怎么能拒绝呢?这样我们就快要探究到查尔斯不满的真正原因了: 他感到自己是被人花钱买下的丈夫,是岳父手中的傀儡。且不说这样的婚姻在他的阶级里是一种传统,这种传统源远流长,过去的高雅婚姻只是一纸公众承认的商业合同,除了用金钱换地位的合同条文之外,夫妻任何一方都不必太把婚姻当回事。但是现在的婚姻是忠贞神圣的结合,举行基督教仪式是为了创造纯洁的爱情,而不单纯是为了获取实利。即使他玩世不恭,真想试一把,他知道欧内斯蒂娜是决不会允许纯洁的爱情在他们的婚姻中退居次要地位的。她的永恒标准是他必须爱她,并且只爱她一个。除此之外,当然还有其他条件: 他得到她的钱财必须对她感恩戴德,这等于在道义上受到讹诈而与她成婚……
他鬼使神差地来到一个街角。在一条昏暗的小街尽头,可以看到一座灯火通明的高大建筑的正面。此时他以为离皮卡迪利大街不远了,可是在深褐色峡谷尽头处的这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却在他的北边,他马上意识到自己已经失去了方向感,走到牛津大街来了……真可谓无巧不成书,弗里曼先生的大商店恰好就在牛津大街的这一段。他像是被磁铁吸引,沿着小街朝商店走去,到了牛津大街,以便看清这一黄色多层高大建筑的全貌(它的窗户最近刚换成平板玻璃)。店里摆满了棉布、各类织品、睡衣、布匹。有一些圆柱和刚用苯胺色料涂成的花饰,色彩十分浓烈,极富暴发户色彩,几乎要把周围的空气也染出颜色来了。每一件商品都有白色的价格标签。商店还开着,人流不绝。查尔斯试图让自己也走进店里去,结果彻底失败了。他宁愿做他身边蜷缩在门口的那个乞丐。
以前,他只觉得这家商店是个笑话,是澳大利亚的一座金矿,是现实中几乎不存在的一个地方。现在情况不同了,它已经变得力量强大,变成一部巨大的发动机,一个庞然大物,无论什么东西一接近它,都将被吸进去,碾成粉末。对许多人来说,即使是在那个时候,能站在那里,同时知道,那巨大的建筑以及其他与此相似的楼房,包括它所代表的财富和权力,轻而易举就可以成为自己的囊中之物,都会认为是得到了人间天堂。但是查尔斯站在对面的人行道上却闭上了眼睛,仿佛希望能永远把它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