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7/7页)
我与友人在华尔道夫饭店的午茶厅喝茶,他忽然有事先走一步。于是我独自坐在棕榈厅那里,享用我的果酱烤饼,这时我瞥见亨明斯小姐也是独自一人,坐在外头阳台上的桌位。我也说过了,我不是第一次在这种地方看到她,不过那天下午情况有所不同。当时“曼纳林案”结案才刚满一个月,我兴奋之情犹在心头。那是我首次功成名就,接下来有一阵子春风醉人的日子:许多新的机会忽然都浮现眼前;邀请函从新的领域如雪片飞来;原先顶多对我点头微笑的人,现在看到我出现,都欢欣地对我大呼小叫。也难怪我会有点忘形。
总之,在华尔道夫饭店的那个下午,我竟然起身向阳台走去。我不确定我期待的是什么。在那段志得意满的日子里,我经常这样,也不想想亨明斯小姐有没有这个兴致与我结识。也许在我晃过钢琴师身边,走近她看书的桌位时,心中曾闪过一丝疑虑。不过我记得,我还算满意自己开口说话的声音,礼貌中不失轻松:
“容我冒昧向您自我介绍。我们有许多共同的朋友呢。在下克里斯托弗·班克斯。”
说到姓名时,我还想办法说得有些花哨,不过在此之前,我的把握已然松动。因为亨明斯小姐抬头看我的眼神冷漠而严厉。她什么话也不答,立刻又低头瞥了一眼她的书,仿佛那本书不悦地哼了一声。过了半晌,她才用全然不明就里的语气回答:
“是吗?幸会。”
“‘曼纳林案’,”我提起此事,实属不智,“也许您知道这个案子。”
“当然,是您经手办的啰。”
这句话说得平淡无味,让我再也没办法装得神情自若。因为,她的语气不带半点拨云见日的意味;那句话没有任何意义,只表示她一开始就相当清楚我的身份地位,而且仍然想不出我有什么理由配站在她桌边。过去几周那种飘飘然的感觉,忽然消失无踪。我干笑了几声,相信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心底明白了,尽管在“曼纳林案”里,我的调查毋庸置疑是十分杰出的,尽管我的朋友也对我赞美有加,但是对于圈外的世界来说,我并不如我自以为的那么重要。
我们极可能中规中矩地寒暄了几句,我便打了退堂鼓回到自己的桌位。今日再回顾此事,我觉得亨明斯小姐那样待我,已经是太客气了;像是“曼纳林案”这种小事,竟奢望亨明斯小姐听过,我真是可笑得不像话了!不过,我记得我又回自己桌边坐下,心中又生气又沮丧。我忽然觉得,我不只是在亨明斯小姐面前自取其辱,也许过去一个月以来,不知道自己出过多少丑态;我的朋友尽管在面前恭喜我,背后却嘲笑我。
到了第二天,我完全自知这个钉子我碰得活该。不过在华尔道夫饭店的这件事,恐怕着实在我心里埋下对于亨明斯小姐的恨意,至今都不曾全然消失——无疑也引发了昨晚那些不愉快的事。不过在当年,我却认为,我算是幸运才会遇到这整件事。毕竟它让我醒悟,我们是如何容易分心,而偏离自己珍爱的目标。我的志向是要打击邪恶——特别是暗中滋长、隐而不显的那种邪恶——这样的志向,跟在社交圈里沽名钓誉根本无甚关系。
从那时起,我大幅减少社交活动,并且更深入沉浸在我的工作里。我研究过去的著名案件,吸收新领域的知识,以备日后使用。也是约略在这个时期,我开始钻研各路名侦探的一生事业,发现我可以分辨出有些人的名声是建立在真实的贡献之上,有些则纯粹靠他在社交圈子的地位而浪得虚名;从中我了解了侦探成名的方法也有虚实之分。简言之,尽管我十分兴奋在“曼纳林案”之后,许多人都来攀连结交,但经过华尔道夫饭店一事,我想起父母立下的典范,并且下定决心不让琐事杂务再让我变心易志。
(1) 一战时的一场血腥战役,发生于19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