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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追问这一原因,也不追问任何事情的原因。她让自己做点别的,她对他失去了兴趣。这一天终于到来了,当她自然而然地不再去分析他的不同之处时,她变得只喜欢他的不同之处。她没有摊牌,因为她让他看到了发生的一切:即使他从没来过吉布斯维尔,她也无所谓。她不能原谅自己的行为。她知道她的朋友们,包括异性朋友,都开始敬畏她,对她刮目相看——因为罗斯·坎贝尔是这么明显地喜欢她。她觉得自己愧对朋友们,他们已经开始向往纽约和波士顿;同时,她也对自己感到愧疚,虽然这种愧疚不那么真诚。毕竟,她曾经那么喜欢他,有六七次,某一瞬间,她突然很想靠近他,搂住他。但她从来没行动过,这样的感觉稍纵即逝。没多久,他便成了一件乏味的可随意丢弃的衬衫。
同时,她开始担心和埋怨自己。她和自己喜欢的那些男人们的关系总是不太协调,从未完整过。人物不对,时机不对;吉罗姆·沃克过于体面,而她太年轻;乔·蒙哥马利是她一生中最爱的人,可与别人订婚了,在她出发前的晚上也没见到过他;罗斯·坎贝尔,不是个好情人,但会是个好丈夫,可在她眼里,也是一文不值。没其他的男人了,从朱利安·英格里斯算起,她拥抱亲吻过的男人不在少数,她不喜欢他们,只是激情作祟罢了。她鄙视这些男人,虽然也有温馨的刹那,在汽车上、快艇上、火车上、轮船上、家庭聚会的长沙发上,有几次是在床上、在乡村俱乐部的走廊上、在她自己家里。她有些愤愤不平,她不在乎那些男人的种族,虽然那些人也不怎么了解她。到现在为止,她仍然激情荡漾——并且永不会消失。她想清楚了一件事:如果30岁之前她还没嫁出去,她就随便挑一个男人,告诉他:“我想要一个孩子,”之后去法国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可她明白这件事永远不会发生,只是幻想而已。
1926年春天,她与朱利安·英格里斯终于坠入爱河,她这才明白自己从没爱过别人。一切显得很奇妙。他出现在她面前,带她出去,亲吻她,然后置之不理,忽而很殷勤,忽而很冷漠,一起去舞蹈学校、幼儿园、霍尔顿小姐的学校。她仿佛已经认识他一辈子了,把他的自行车藏在树后面,在他的生日聚会上弄湿了自己的裤子,和他在同一个盆里洗澡,当时给他们洗澡的两个大一点的女孩现在都有孩子了。他带她去过集会,她第一次参加的集会,她被黄蜂蜇了一下,他把黏土糊在伤口上,他把她鼻子弄流血了,等等等等。只有他有这个资格,别的男孩子都不行。她担心他仍然有点喜欢那个波兰女孩,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她是他的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