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基督徒的行为(第14/21页)

大罪

现在我要谈基督教道德与一切其他道德差异最大的一个部分。有一种罪世上无人能够避免,每个人在别人身上看到这种罪都会憎恶,但是除基督徒外,几乎无人会想到自己也同样犯有这种罪。我听见有人承认自己脾气暴躁,一见到女孩子或酒就失去理智,甚至承认自己是懦夫,但是,我想我从未听见哪个非基督徒谴责自己犯有这种罪,同时也很少遇见哪个非基督徒对别人身上的这种罪表现出丝毫的宽容。没有哪一个缺点比这更不得人心,我们对自己的缺点没有哪一个比这更无所察觉。这种罪我们自己犯的越多,对别人犯的就越憎恶。

我说的这种罪就是骄傲或自负,基督教道德中与之相反的德性是谦卑。你可能还记得,我在谈性道德时曾提醒你,基督教道德的核心不在此。现在我们终于谈到了这个核心。按照基督教导师的教导,最根本的罪、最大的恶就是骄傲,与之相比,不贞、愤怒、贪婪、醉酒都是小罪。魔鬼因为骄傲才变成了魔鬼,骄傲导致一切其他的罪,是彻底与上帝为敌的一种心态。

你是不是认为我太夸张?如果是,请你仔细考虑一下。刚才我说一个人越骄傲,就越讨厌别人骄傲。实际上,如果你想弄清楚自己究竟骄傲到何种程度,最简易的一个办法就是问自己:“别人对我冷眼相待、无视我的存在、干涉我的事务、摆出一副屈尊俯就的模样、在我面前炫耀时,我会怎样厌恶?”骄傲的问题在于每个人的骄傲都与别人的骄傲相争。因为我想在晚会上唱主角,所以才对别人唱了主角很生气,同行是冤家。现在你需要明白的是,骄傲从根本上是竞争性的,它生性喜欢竞争,而其他的恶,可以说,只是出于偶然才是竞争性的。骄傲不以拥有为乐,只以比旁边的人拥有更多为乐。我们说人们以富有、聪明、漂亮而骄傲,其实不是。他们以比别人更富有、更聪明、更漂亮而骄傲,别人若和他同样富有、聪明、漂亮,他就没有什么可骄傲的。使你骄傲的是那种比较,你以高于其他人为乐。竞争的因素一旦消失,骄傲也随之消失,所以我说,骄傲在根本上是竞争性的,其他的罪则不。两个男人同时爱上了一个女孩,性冲动也许会促使他们相互竞争,但这只是偶然,他们同样可能爱上不同的女孩。但是一个骄傲的人会夺走你的女孩,这不是因为他想得到她,而是因为他只想证明自己比你强。没有足够的东西可以分配,贪婪也许会促使人们相互竞争。但是骄傲的人,即使所得超出了一切可能的所需,他仍然要尽量多得,只为证明自己的权力。人们归结为贪婪或自私的一切罪,实际上几乎无不更由骄傲所致。以金钱为例。贪婪无疑使人为了更好的住宅、更舒适的假期、更美的饮食渴求金钱,但是这种渴求到了一定的程度便会中止。是什么促使一个年收入一万英镑的人渴望得到两万英镑?不是贪图快乐,一万英镑足以让任何人享受一切他能够实际享受的奢侈生活。促使这种渴望的是骄傲,是那种想比某个富人更富有的愿望,(尤其)是拥有权力的愿望,权力才是骄傲真正喜欢的东西。能够像摆布玩具兵那样摆布别人,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自觉高人一等的了。是什么让一个漂亮的女孩每到一处都招蜂引蝶、散布苦恼?当然不是性冲动,这种女孩大部分都是性冷淡,促使她这样做的是骄傲。是什么让一个政客或整个国家无止尽地索求?还是骄傲。骄傲天生就是竞争性的,所以它没有止尽。我若是一个骄傲的人,全世界只要有一个人比我更有权力、更富有、更聪明,他就是我的对手和敌人。

基督教说的对,自创世以来,骄傲一直就是每个民族和家庭的苦难的主要根源。其他的罪有时或许还能让人团结,在酒鬼或色鬼之间你可能会看到友谊、结伴和玩笑。但是骄傲始终意味着敌对,骄傲就是敌对,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敌对,还是人与上帝之间的敌对。

在上帝那里,你遇到一个在各方面都比你无限优越的东西,你若不这样看待上帝,因而相比之下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你就根本没有认识上帝。你只要骄傲就不能认识上帝。骄傲的人总是看不起他人,看不起一切。当然,只要你眼睛往下,你就不可能看到在你之上的东西。

这就带来了一个可怕的问题。那些明显为骄傲吞噬的人怎么能够说自己相信上帝,而且自认为极其虔诚呢?这恐怕说明他们崇拜的只是一位假想的上帝。在这位假想的上帝面前,他们理论上承认自己一无是处,实际上一直在想象着上帝如何赞赏自己,认为自己远远超出了一般人。也就是说,他们向上帝付出一便士假想的谦卑,却从中获得一镑在同类面前的骄傲。我想,当基督说有些奉他的名传道、奉他的名赶鬼的人,在末世他要对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时,他指的就是这些人。人人都可能随时踏入这个死亡的陷阱。幸运的是,我们有一个检测的方法:无论何时我们发现自己的宗教生活让我们自认为很好,最重要的是,比别人更好,我想我们就可以确信是魔鬼,而不是上帝正在我们身上做工。真正检测自己是否站在上帝面前的标准是:全然忘却自己,或视自己为渺小、龌龊之物。不再认为自己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