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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这地方。一共十二人就餐,噪音震耳,孩子们都极力表现自己,笑声不断。塞莫尔喜欢这个样子,风流倜傥的一家全在那里,生活就如同人们期望的一样。但当馅饼和咖啡端上来时,他起身走开。我看到他没马上回来,就出去寻找。他待在车里,泪流满面,浑身颤抖,抽泣着。我从未见过他那样。我哥是块岩石。他说,‘我想女儿。’我说,‘她在哪里?’我了解他总知道她在哪里。多年来她东躲西藏,他总去看她。我相信他们经常见面。他说,‘她死了,杰里。’起初我还不信。我想这是免得我去跟踪。我以为他一定在某处见过她,不管她到哪里他都会去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个杀人犯。这杀人犯已四十多岁了,而她杀的人还是杀了。但当时他抱住我,又松开,我不由得想到,是真的,家族里这可恶的怪物真死了?但如果她已死,他又哭什么?若他有一半的头脑就会意识到,有个那样的孩子真是太出格了,若他还有一半的头脑,他早就被这孩子激怒了,并在多年前与她形同路人、分道扬镳了。多年前他就应该把她从头脑里剔除干净,让她滚得远远的。这愤怒的孩子越来越疯狂,还有使她丧失理智的神圣事业。哭得那样——为了她?不,我不吃这一套。我对他说,‘不知你是撒谎还是讲实话,但是如果你说的是真的,她死了的话,那是我所听到的最好的消息。没有其他人会对你这样讲,他们都会深表同情。我和你一块长大,与你直言相告。对你来说最好的就是让她死,她不属于任何与你相关的东西。她不属于与任何人相关的东西。你玩球——得有玩球的场地。她并不在场地上玩,甚至一点都不沾边,就那么简单。她在圈外,天生的畸形人,以不受约束的方式行事。你要停止对她的悲伤,你敞开自己的伤口长达二十五年了。二十五年够了。这已使你发疯。再这样下去会要你的命。她死了?好!让她去。不然会腐烂在你的脑子里,也要夺走你的生命。’这就是我对他说的话。我以为能让他发怒。但他只是哭,不肯罢休。我说过这家伙会被这桩事烦死,他真的死了。”

杰里是说过,不出所料。这是杰里的理论,认为瑞典佬不错,指的是消极,指的是总在努力去做正确的事,说的是一个受社会制约、不发脾气的人物,从不轻易发怒。愤怒的感情既不是他的债务,也就不是他的资本。按照这种理论,恰恰是这种忍气吞声最后毁掉了他。而进攻性却有净化或疗伤的功能。

看起来杰里能坚持下来,毫不犹豫或者说毫不后悔,不屈不挠地执着于自己对事物的看法,是因为他对待愤怒有特别的天赋,他另一种特别的天赋是不回头看。我想,他从不回头。他不因记忆憔悴。对他而言,回头看就是无聊的怀旧,甚至包括瑞典佬的那种回首往事,二十五年后还想到炸弹爆炸以前的事,回想过去,无益地为与那颗炸弹一起烟消云散的一切哭泣。对这女儿的愤怒有何道理?毫无疑问,这样想会好受些。不可否认,生活中没有什么比正当的愤怒更使人升华。但在这种情况下,要瑞典佬超越之所以成其为瑞典佬的界限,这不是要求过分吗?在他的一生,人们肯定常对他这么干,以为他曾经是神秘的瑞典佬,他总是法力无边。我在文森特饭店就那样干过,小孩式的期盼被他天神般的气质震慑,却见他完全和常人一样。要让他人将你看成神的代价就是使你追随者的梦境永不消减。

“知道塞莫尔的‘致命关注’吗?致命关注他的责任,”杰里说道,“被责任完全吸引。他可以在他想的任何地方打球,他却到乌普萨拉,因为父亲要他离家近些。巨人队给他一份双薪合同,有一天还可以和威利·梅茨队打球——可他却到中央大街为纽瓦克女士皮件公司工作。我父亲让他从制革厂干起,把他放在弗雷林乌森大街一家制革厂干了六个月。每周六个早晨五点钟就起床。知道什么叫制革厂?制革厂就是狗屎堆。还记得夏天的那些日子?强风从东边吹过来,硝皮的恶臭弥漫威夸依克公园,笼罩在整个社区上空。啊,他从制革厂毕业,塞莫尔做到了,壮得像头牛。父亲又让他在缝纫机前待了六个月,塞莫尔目不斜视、专心掌握那台该死的机器。给他一只手套的皮料,他能缝制起来,比那些缝纫工干得更好,还只用一半的时间。他可以娶到想要的任何美女,但还是和美貌的德威尔小姐结婚。你应该见过他们。迷人的夫妻。他们俩到美国各地旅游时总笑容满面。她是天主教后代,他是犹太教后代,一起到里姆洛克老街去养一群小面包后代。可他们得到的是那个该死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