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鲍德温(第6/16页)
约翰·格莱姆斯和鲍德温的人生所拥有的相似之处相当明显。他们都是非婚生。就约翰而言,他是书中唯一一个因为爱而出生的人物。他的父母私奔到纽约,他的父亲理查德后来受到诬告,在一段受尽羞辱与残暴待遇的铁窗生涯后轻生自尽了。理查德自学成才。当约翰的母亲伊丽莎白发现他几乎没有上过学的时候,她问他:“‘那你怎么会这么聪明?你怎么懂得那么多?’”理查德告诉她:“‘我就是下定决定,有一天,我要掌握所有白人杂种们掌握的知识。’”他又接着说:“‘我要掌握得比他们还要好,这样就没有哪个狗娘养的白人有可能居高临下地跟我讲话。让我觉得自己一钱不值了。’”当然,讽刺的是,他因为那些狗娘养的自杀了,他们设计诬陷他,让他觉得自己一钱不值。他读的所有书、拥有的所有学识都不能帮他挡开那无处不在的羞耻感。约翰的母亲之后嫁给了一个狂热而有虐待倾向的牧师,他答应好好照顾她的儿子,视其如己出。约翰称他为父亲,但是,他反倒道貌岸然地企图羞辱、毁掉这个男孩。约翰的继父加布里埃尔说,他要“‘揍得他魂飞胆颤’”。他是一个改头换面的好色之徒,他让人想起鲍德温的那句断言:“没有人比一个认为自己内心纯净的人更危险;因为他的纯净,显然是不容反驳的。”
鲍德温和约翰·格莱姆斯都拥有某种超越了人生经历的东西:他们的故事都始于根本的信仰危机。“像很多事情一样,许多让人难以察觉的改变都一并发生了,”鲍德温写道,“我推测,我信仰的逐渐瓦解,堡垒的崩塌,发生在我开始布道大约一年以后,那时我重新开始读书了。我为这个渴望做的解释是,我还在学校;像命中注定似的,我一开始读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高山上的呼喊》思考的是约翰·格莱姆斯“信仰的瓦解”,以及所有把他往回拽、让他堕于黑暗的权威力量:种族主义,宗教狂热,以及盲目信仰。“约翰的心开始对上帝变得冷淡。他的父亲是上帝的牧师,是天国之王的使者,约翰不先给父亲跪下就不能在施恩宝座前下拜。”约翰向自己许诺:“他不会像他父亲一样,或像他父亲的那些神父一样。他要过不一样的人生。”那新的人生会带给他一份新的精神生活,不再囿于拒绝他自己的身体,拒绝他身体对爱的渴望。
鲍德温认为,感官愉悦,即生活的精髓;没有它,就是错过了所有活着的乐趣。“我认为,享受感官世界,就是在生命的力量、生命本身的力量中,生出敬意与欣喜,在所有参与的事中——从努力去爱到动手擘饼[146]——都全心投入。”对鲍德温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问题,他之后会在第二本书《乔凡尼的房间》中把它作为主题。所有像我一样在原教旨主义统治下生活过十八年的人,或者在像苏联这样的世俗极权主义国家长期生活过的人,都能证实他晚年在一场《村声杂志》(Village Voice)的采访中所说的一句话的真实性:“肉体的恐怖……是一种能导致无以名状之惨烈的学说。”
差不多三十年后重新读《高山上的呼喊》时,我感到惊诧不已,我遗漏了多少东西啊:它的抑扬顿挫捕捉到了黑人灵歌的韵律,如此有力、饱含深情地向前推进;它光明与黑暗的意象,以及它死亡与重生的主题。约翰·格莱姆斯像哈克一样,遵从着内心的指引,从错误的神身边走开,在同一个一丝不苟、死板严苛、让他窒息的教堂禾场脱胎重生。不计后果地勇敢对抗障碍,向压抑的权威说不,不带防坠网地面对黑暗,掌控自己的恐惧——还有什么能比这些更接近美国个人主义这备受珍视的理想?
要重生,约翰·格莱姆斯必须摆脱自己身上那种霍尔顿·考尔菲德恰恰希望维持和保护的东西:天真。“书写凄凉的作者是不允许天真的,”鲍德温在《下一次将是烈火》(The Fire Next Time)中这样写道,“正是天真构成了罪恶。”天真隔绝了学识,但学识能带我们找到真相。脱下你的天真,面对真相,这才是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人的第一步。当然了,说总比做来得容易。
“我是一个牧师的儿子,”詹姆斯·鲍德温在《一个人所能承受的最多的真相》中告诉我们,“我请你们记住那棵伊甸园里带来灾祸的树的真正名称:‘知道善恶的知识之树’。”好奇是人类的第一宗罪,这种欲望驱使他甘冒被驱逐出天堂的危险,而这或许是人类最大的悖论:既想要获知,又渴望平安生活,保有天真。或许等我们忘了被驱逐出天堂的安全世界,坠入未知的空虚和黑暗中时产生的那种恐惧,我们就会被宽恕——这样的说法我们已经听了太多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