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服装(第3/5页)
此外手杖也是,拄着手杖走路看起来像绅士学者,感觉似乎也不差,但我身高比一般人高了点,不管什么手杖对我来说都太短,硬要抵着地面走路,我必须弯腰才行。这样弯腰拄杖走路,看起来很像要去扫墓的老太婆吧。五六年前,我发现细长的登山杖,于是拄杖走在路上,果然又遭人愤然抨击品味低俗,我只好慌忙收起。但我不是为了品味才拿登山杖,实在是一般手杖太短,无法好好拄着走路,马上会心烦气躁。坚固耐用又细长的登山杖,对我的身体是必要的。人家也告诉我手杖不是拄着走路,而是拿着走路,可是我最讨厌拿着东西走路。外出旅行时,为了尽量双手空空搭火车,也下了很多功夫。不只是旅行,走在人生的旅途上,拎着太多行李,无疑是阴郁的源头。行李愈少愈好。出生三十二年来,渐渐开始背负重担的我,何必连散步都拿着麻烦的包袱呢。我外出时,即使不好看,也会尽量把东西塞进怀里,但手杖就塞不进去了,只能扛在肩上,或吊在一只手上拿着走。真的麻烦透顶。而且路上的狗可能会怀疑这是武器,对我狂吠不已,真是一点好处也没有。
总之,穿绢绸和服不穿裙裤,穿绒布草屐,拄手杖,外加白足袋,这种装束我实在接受不了。或许是生性寒酸吧。附带一提,离开学校七八年来,我从没穿过西装。我不是讨厌西装,不,岂止不讨厌,甚至很向往这种服装,觉得它便利轻快。但我没有半件西装,所以也没得穿。故乡的母亲也不会寄西装来。况且我的身高有五尺六寸五分,现成的西装穿不下,定做的话,必须连同鞋子、衬衫及其他配件一起买,起码要花一百圆以上。我对衣食住很吝啬,叫我花一百多圆去买整套西装,干脆叫我从断崖投身怒涛吧。
有一次,要出席N氏的新书发布会,我除了身上穿的宽袖棉袍,没有一件像样的和服,因此向友人Y君借了西装、衬衫、领带、鞋子、袜子等全部穿上,卑屈地笑着出席。结果那时也是恶评如潮,说什么:“你居然穿西装,真罕见哪。可是不搭,你穿不好看!”或是:“怎么又来了!”对我冷嘲热讽。连借我西装的Y君都在会场角落向我低声抱怨:“都是你害的,连我的西装都遭到恶评。以后我也不敢穿这身西装出门了。”
只穿一次西装便落得如此下场,使我更不想花一百圆去定做西装,下次再穿西装又会是什么时候呢?想必遥遥无期吧。暂时只能穿现有的和服,别无他法。前面也提过,我有两件袷衣,我不太喜欢绢绸的那件,最喜欢的还是久留米絣那件。我穿粗俗的书生风和服最自在。我祈愿一生都能穿书生风和服。每逢参加聚会前夕,我都会把这件和服折好放在垫被下睡觉。就像入学考试的前一晚,感到些许兴奋。对我而言,这件和服就像杀敌的盛装。每到了可以穿这件和服大摇大摆外出的深秋,我就松了一大口气。因为从单衣转到袷衣的过渡期,我没有适当的衣服可以穿出门。
过渡期最让我这个无力者不知所措。每当到了夏秋之交的过渡期,我都深感困惑。穿袷衣还太早,我又很想快点穿那件久留米絣的袷衣,但这样白天会热到受不了。坚持穿单衣的话,又显得太贫寒。反正我本来就贫寒,或许很适合驮着背、打着哆嗦走在晚秋萧瑟的寒风中。但如此一来,人们可能又会骂我,说我故意示穷、假装乞丐吓人、闹别扭之类的。毕竟像寒山、拾得 (12) 那样,以过于怪异的装束混淆别人的心神,借以压制别人也不是好事,因此我尽量想穿得普通点。
简单地说,我没有毛料和服。我很想要一件好的毛料和服。其实我有过一件,那是我念高中爱漂亮时偷偷买的,一件淡红色条纹纵横交错的毛料和服。但我追求时髦的梦醒之后,觉得这实在不是男人穿的衣服,明显是女装。那段时期,我一定是昏了头,才会把这种毫无意义也谈不上花哨,几乎是四不像的衣服穿在身上,扭扭捏捏地走在路上。如今回想起来,我只能掩面呻吟,根本不敢再穿,连看都讨厌。我把这件毛料和服,永久寄放在那个仓库里。但去年秋天,我整理了一下那个仓库里的衣服、毛毯、书籍,准备把不要的东西卖掉,要用的带回家。回家后,我在内人面前,打开大包袱巾时,连我自己都心惊胆跳,霎时面红耳赤。因为我婚前的荒唐懒散,此刻如实地呈现在眼前。脏兮兮的浴衣,就这样脏兮兮地塞进仓库里;屁股破洞的宽袖棉袍,也揉成一团塞进仓库里。没有一件像样的东西,净是又脏又臭又发霉,而且图样怪异花哨的东西,怎么看都不像是正常人的衣物。我边解开包袱巾,边自嘲地说:“我是颓废派的哟。卖给收破烂的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