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3/4页)
贝夫河畔唯有一个人的名声比埃普斯更糟糕,那就是我之前曾提到过只用女奴的吉姆·伯恩斯。那个种植园的女奴都被鞭打折磨得半死不活,连最基本的日常劳作都没办法完成。伯恩斯也一直对他自己的残暴引以为豪,是方圆几百里内公认的恶霸,比埃普斯还可恨。伯恩斯是一个本性残暴的人,毫无怜悯之心;也是一个极其愚蠢的人,像他这样把奴隶都打得干不了活,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
埃普斯在赫夫鲍尔的种植园待了两年,期间积累了颇为可观的财富。于是,他在1845年圣诞节后买下了贝夫河东岸的一个种植园,之后就一直住在那里。他搬过去的时候带了九个奴隶,除了我和后来去世的苏珊之外,其他人可能现在仍然还在那里帮他干活。后来的八年里,他一直没有再买别的奴隶;所以,在那八年里,跟我同吃同住的一直是亚伯拉罕、威利、菲比、鲍勃、亨利、爱德华和帕希。除了爱德华出生后就一直是埃普斯的奴隶之外,其他人都是他在帮阿奇·B·威廉姆斯做工头的时候买的。阿奇·B·威廉姆斯的种植园位于雷德河岸边,在亚历山德里亚附近。
亚伯拉罕特别高大,比普通人要高出一个头。他出生在田纳西州,当时已经六十岁了。二十年前,一个奴隶贩子买下了他,把他带到了南卡罗来纳州,随后卖给了该州威廉斯堡县的詹姆斯·布福德。他年轻的时候是出了名的大力士,但经年累月的辛苦劳作不仅侵蚀了他的筋骨,也消磨了他的心智。
威利四十八岁,自出生起就是威廉·塔索家的奴隶,塔索是布福德的邻居。他在南卡罗来纳州的“大黑河”上为主人撑了好多年的船。
菲比也曾是布福德的奴隶,她是威利的妻子。后来在菲比的恳求下,布福德也买下了威利。布福德是当地的治安官,家里非常富有。
鲍勃和亨利是菲比和她前夫的孩子。当年,年轻的威利让菲比一见倾心,于是菲比一脚把前夫踢出了家门。爱德华是菲比和威利在赫夫鲍尔生下的孩子。
帕希二十三岁,也曾是布福德的奴隶。她不太善于跟别人交往。她一直因为自己是“几内亚黑人”的后代而颇为自豪。他们被一艘奴隶船带到了古巴,随后被卖给了布福德。她母亲也是布福德的奴隶。
这就是我的同伴们大概的情况了,都是他们自己告诉我的。他们之前已经在一起相处了很久,所以非常喜欢凑在一起回忆过往的岁月,常常一边叹气一边回想当年在卡罗来纳时的情景。布福德后来遇到了一些麻烦,而且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严重。他逐渐债台高筑,不得不卖掉了奴隶。他们被铁链锁着一路跨越密西西比走到了阿奇·B·威廉姆斯的种植园。当时埃普斯一直在那里做工头,他正琢磨着自己也开个种植园,所以就同意收下这些奴隶来抵他的工钱。
老亚伯拉罕是个好心肠的人,就像我们的长辈一样,特别喜欢给小辈们讲一些严肃沉重的话题。他常会讲一些自己感悟的人生哲理,但最喜欢讲的是杰克逊将军的轶事,因为他在田纳西州为奴时,他年轻的主人曾跟随杰克逊将军南征北战。他特别喜欢追忆往昔,思绪总是会飘回他出生的地方,仿佛又看到了那段烽火连天的岁月。他年轻的时候体格健壮、力大无比,可惜现在已经开始老眼昏花,力气也大不如前了。他常常会一边兴致勃勃地讲述着怎么样烤的玉米饼最好吃或是追忆着杰克逊将军的光辉岁月,一边就忘了刚才把帽子或是篮子放在了哪里。每当这个时候,大家就闹哄哄地嘲笑他一通——当然,这都是在埃普斯不在的时候;如果埃普斯在边上,免不了又要抽老亚伯拉罕几鞭。他逐渐变得越来越糊涂,一想到自己正渐渐老去,终将一无是处,就忍不住叹气。追忆中的往昔和残酷的现实消磨着他,使他头发白得越来越快,人生的路也将走到尽头。
菲比是干农活的好手,不过后来被安排在了厨房干活,只在忙季的时候去地里帮忙。她是个很精明的人,老爷或者太太不在的时候,她总喜欢唠叨个没完。
威利则恰恰相反,他是个少言寡语的人。他总是闷声不响地干活,极少说话。唯一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希望能逃离埃普斯的魔爪,能回南卡罗来纳去。
鲍勃当时二十岁,亨利二十三岁,他们都是普普通通的小伙子,没什么鲜明的特点。爱德华才十三岁,还跟不上地里干活的队伍,所以就被留在屋里伺候主人家的孩子们。
帕希身材窈窕、亭亭玉立,腰杆子挺得笔直。她的举手投足间透露着一股子傲气,就算遭受再多折磨、就算劳作再辛苦也无法磨去她的这股气质。帕希的确是个气质出众的姑娘,若不是被埋没在了奴役的黑暗里,她一定会受到万众瞩目。她能跳过最高的栅栏,跑得也极快,只有最敏捷的猎犬才能追上她;马术也特别精湛,不仅能驾驭烈马,赶起马车来也特别利索;她在地里翻出来的沟总是最好的,连劈木头这种活儿都没人能比得上她。晚上收工的时候,她总能一口气利索敏捷地把骡子牵回去、卸下套、喂好食、刷好毛。她这一连串都做完的时候,老亚伯拉罕还没找到他的帽子呢!但这些都算不上什么,真正让她出名的是摘棉花的本事。她的双手在棉花田里翻飞着,就像闪电一样快,从来没有人能超越她。帕希简直就是棉花地里的女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