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又来揭凶了(第3/3页)
“古彦身中二三十刀,凶手身上必定沾上了大量血迹。但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只有右脚后跟沾上了少许血迹,走入草丛后便全部蹭掉,这和现场的情况相悖。”
“如果真有人潜伏进来杀人后逃跑,不可能只留下那么点痕迹。除非,他回自己房间处理掉了。”
血迹就是许培和贺亦巡看到古彦的惨状后,意识到自己忽略的那一点。
这么大的出血量,只有脚后跟那一点血显然不正常,说明现场是伪造的。
而凶手伪造现场的意图,无非是想指引警方,自己朝草坪那边逃跑了。如果凶手真是这样逃跑的,他何必“伪造”自己的真实路径?
简而言之,我杀了人,朝草坪跑了,而我伪造的现场,指出我朝草坪跑了,这不自相矛盾吗?
由此可以得出,凶手没有朝草坪跑,而是翻窗回了房间。
“行吧,就算凶手不是外人,你怎么就确定是我?就因为我跟那幅画长得像?”
“因为第二天早上你换了衣服。”当时许培还觉得这人真讲究,“而且只有你换了衣服。”
蔡嘉表情一僵。
“不知道现在去搜你的跑车,”许培也终于吃饱了,喝了一口汤作为结尾,“会不会翻出一袋带血的衣物?”
蔡嘉彻底沉默了下来,脸色青一阵红一阵,再也说不出任何辩解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