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第2/4页)
即使她前面假装不认识他,这会她有难他也没有冷眼旁观地看下去。
梁见铖倒也看了一会,才打算这样做。当他意识到这一切可能真是明汐按错酒店门铃引发的误会,才以这般方式介入其中——
他不仅帮她引荐真正的米尔斯先生,还表明了她是他认识的人。
明汐同样迅速回过神,在梁见铖沉稳自然的介绍下,拿出送货单给米尔斯先生查看,并用英文解释说:“对不起,我同事可能写错酒店房间号了,我是替她送货同事,我叫 Lamia,很高兴认识您,米尔斯先生。”
幸好,她口语还算流利,稳住了因工作失误而产生的不安与紧张。
梁见铖放在她肩膀上的手,已经适时移开了。既没有过度彰显两人的关系,更没有趁人之危,没有丝毫不当之举。
同样,明汐第一时间妥当的解释,也为自己化解了尴尬。
她这么一说,米尔斯先生反倒露出抱歉的神色,他不会说中文,用英文解释说:“我和我儿子Ethan昨晚换了房间,没有及时通知你们,是我的问题。”
原来是这样,她并没按错门铃。明汐暗暗松了一口气。她想丁晓作为一个老员工,应该不至于会写错送货单。
还真的是一场误会呢。
明汐在处理人际关系,一直有着不拘小节的坦荡和干脆。按米尔斯先生所说,这个穿浴袍的蓝眼睛帅哥,就是米尔斯先生的儿子Ethan喽。
明汐嘴角微微上扬,完全转过身,不多犹豫已经礼貌地道歉:“不好意思,即便是一场误会,也是我打扰您休息了,请接受我的道歉。”
Ethan:……
天呐!这个女人怎么这么会演戏!在他父亲和Byron没有出来之前,她明明大胆又迷人,怎么立马变得含蓄谨慎恭敬有加了!
简直是一个会变脸的enchantress(魔女)!
Ethan差点就把“魔女”英文脱口而出,碍于严苛的父亲在场,没有冒出声,只做了个口型。
明汐的英语还没好到能通过口型看出对方在骂她,所以她就当Ethan夸她喽?
但梁见铖能看懂。
同样以朋友的姿态,梁见铖继续站出来做介绍。不过不是把 Ethan介绍给明汐认识,而是把明汐介绍给 Ethan,还不是简单报个名字那样随便介绍。
他用英文对 Ethan说:“还真是凑巧,Lamia今年刚去商场工作。她不仅是我的朋友,还是我父亲的学生。她本人非常善良、大方、可爱又聪明,只是年龄还小,容易害羞。Ethan,要是方便的话,你要不先回房间换身衣服?”
梁见铖英文纯正,说得也不快,明汐完全听懂他说的每一句,耳朵瞬间滚烫起来,还响起了细碎的嗡嗡声。
尤其听到梁见铖夸赞她的那些单词:generous(大方的)、lovely(可爱的)、kind(善良的)……
整个人有点不可置信的迷迷瞪瞪样儿。
其实……
她也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不该跟客人较劲。果然女人得到赞美,更加容易变得谦虚。
不过,梁见铖这般夸赞她,应该不是她真那么好,而是出于中国人帮中国人护短的心理吧。因为这个 Ethan说她是“女妖精”,他才特意用这么多美好词汇重新定义她的品格?
明汐不怕接受赞美,但这种过度夸赞,还是让她流露出了几分真切的不好意思。
她骨子里还是很谦虚,也是很容易害羞的。
……
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应了那句“不看僧面看佛面”。因为她和梁见铖相识,米尔斯先生也没再把她仅仅当作一个普通送货员。
“Mr.Mills.”明汐称呼对方为米尔斯先生。
米尔斯先生得知她的姓氏,都没有叫她的英文名字,而是称呼她“Miss Ming”,对她这个小小的送货员真的十分尊重了。
送货上门的衣服,在客人正式签单之前是可以试穿,要是不合适也能当场退货。
米尔斯对两套西装都颇为满意,唯一要退换的是一件衬衫。衬衫的颜色和款式都符合他的要求,就是尺寸稍微小了些。
前面米尔斯还没试穿,明汐在看到米尔斯穿西装外套的时候,就粗略看出丁晓拿的衬衫偏小了。
整个过程中,梁见铖也一直陪同着。本来他之前出来是准备离开,这会儿也不着急走了,甚至充当起另一个导购——
在米尔斯试穿西装时候,给出自己的意见,和情绪价值。
对于这件偏小的衬衫,明汐表示自己可以回去一趟,再把合适的送过来。
米尔斯笑着说:“不用急,我要在海港待一周,你明后两天送来也行。”
然后,递过来一张小费。
明汐没客气,彬彬有礼地收下了,面上挂着开心的笑。
这已经是第二次,梁见铖的客户给她小费了。还真应了她之前对贺老板说的话,他们发大大的财,她发小小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