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六章 何为法?(第3/3页)

上层坚定支持,我暂时还没有能力得到,我想做出一个成功的模版的目的,就是得到上级认可,进而影响《消防法》,但只要成功了,向上汇报的渠道是有的。

我比较担心的,就是其他单位的配合问题……不能通过省一级的地方条例来保障吗?”

面对这个未来《消防法》的制作人,方淮不得不把心中的想法全盘抛出,只有让对方了解通透,才能给出合理的办法。

曹刚摇了摇头。

“法规是有效,也有强制性,但不是你想的这么简单。

你知道法律和法规有什么区别吗?

法律,可以涉及多个方面和多条内容,但地方法规,只能基于法律进行小范围调整,一般是社会生活的某一具体方面,或某一具体内容。

其核心,就是小规模,还是大规模修改。

这个概念,同样可以类比你想推进的法律调整。

《立法法》里只有「修改」,没有「修正」的说法,但立法实务里,法律修改分为「修订」和「修正」。

修正,修改幅度较小,增加的条款不能影响其他条款效力。

修订,就是全面,整体的修改了。

比如咱们这次新《消防法》,就是修订,增加,修改了许多内容,甚至立法原则都改掉了,所以整个审批过程是比较漫长的。

而地方法规,就只有修正的权力,你首先要考虑到你增加的条款,有没有影响到《消防法》条款的效力,其次才是增加幅度的问题。

这里面的道道,就多了,有时候一个字的改动,就会造成极大改变。

比如消防法里提到「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如果少了那个「其」字,会怎么样?隶属关系就改变了,独立性就有了,当然,紧密性,也就小了。”

方淮恍然地点了点头。

这么说来,19年《消防法》里,在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中间少掉的那个「其」字,就代表着消防的独立性。

也因为少了这个「其」,消防与应急管理部,就要比原来跟公安系统的关系更加疏离。

方淮本来以为前世改制以后,应急管理部不能像原来公安一般管理消防,是管理水平造成的,原来在法律上就已经有了根源。

曹刚看到方淮的表情,也有了一些点拨他人的自豪,接着道:

“所以,修改法律,法规,都要求有很高的专业性,要对许多特殊字眼有极强的掌握,还有细心。

这么说吧,聪明人改法,可以在达到差不多法律效力的同时,把「修订」降级为「修正」,而笨蛋,也可以把「修正」升级为「修订」。”

方淮听到这话,心中一亮。

那,就是有解了?

当即笑容满满道:“曹处,您肯定是聪明人!”

曹刚笑了笑,没讲话。

吕显智终于咳了一声:“老曹,这件事,麻不麻烦?”

曹刚这才眼神动了动,开口道:

“一部法规的修改,肯定是要极大的时间成本的,但你老吕开一次口,我必须帮忙,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方淮立马站了起来:“什么条件,您尽管提!”

曹刚把手里的热茶端了起来,嘬了一口。

“这部法规,辽宁也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