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3/4页)

有的时候会差人送一匣子燕窝,说有孕的妇人多吃这些对身子好。

……

一开始,苏轼只以为陈、希亮是为了羞辱自己,可等着陈、希亮又派人送来了十贯钱时,却是沉默着说不出话来。

羞辱人哪里是用银钱羞辱的?

若这样也是羞辱人的一种方式,他不介意被人多羞辱几次!

倒是一旁的王弗早就察觉出不对劲来:“夫君,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从前你时常说这位陈大人如何如何看你不顺眼,可在我看来,这位陈大人好像也不错,至少从未像从前那位宋大人那样刁难过你。”

苏轼没有接话,毕竟王弗说的是实话。

王弗见他这样子,更是继续道:“别的不说,我可是听说陈大人很是节俭的一个人,只怕那些野鸡和燕窝是自己都舍不得吃。”

“每个人的为人处世的方法都不一样,我倒是觉得陈大人这是器重你的表现。”

“反正我是做不到对我不喜欢的人还送来十贯钱的。”

苏轼想要开口辩解,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他想了想,只吩咐来福将那十贯钱送回去,那陈、希亮如今已是当翁翁的人,可是有一大家子人要养的。

来福连忙揣着银钱去了陈家,只是没多久就回来,直道:“少爷,陈大人说了,他知晓您家中艰难,这些钱要您别推辞,务必收下。”

苏轼却是说什么都不肯收。

可怜来福又跑了一趟,可没多久又回来了,气喘吁吁道:“少爷,陈大人说了,公是公,私是私,您与他置气不要紧,可别委屈了娘子和娘子肚子里的孩子。”

苏轼想了想,决定自己亲自走一趟。

谁知道他刚到陈家门口,陈、希亮像会算卦似的,知道他会来,已派人守在门口,自己压根不见他。

那随从直道:“苏签判,我们家大人叫您回去,他还说若是您不想要那些钱,将那些钱丢了或捐了,反正他给出去的钱断然没有收回去的道理。”

苏轼气的不行,只觉得天底下就没人能犟的过陈、希亮。

但把钱丢了?

他又不是傻子,为什么要丢钱?

他只能先把这些钱收起来,打算找个合适的机会再还给陈、希亮。

可有道是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苏轼再与陈、希亮碰上,免不得要打一声招呼,两人在公务上再有所分歧,也得听陈、希亮将话说完才是。

渐渐的,苏轼只发现这位陈大人好像有两下子。

一日日下来,他也发现自己文采虽出众,但毕竟年纪尚浅,在阅历方面是远远及不上陈、希亮的。

水滴能穿石。

时间久了,苏轼与陈、希亮不说相处和睦,起码也是融洽了许多。

到了最后,苏轼在给苏辙的信中也说起了这件事,信中更是隐隐有此含义——八郎,好像从小到大你说的话就没错过,从前我觉得这位陈大人不怎么样,没想到却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

苏辙在成亲前半个月收到了这样一封信,心情大好,只与元宝道:“看看,六哥不愧是要当爹爹的人了,果然沉稳长进了不少!”

元宝也跟着笑了起来:“您说的是。”

“不过要是六少爷听到您说这话,只怕又要不高兴了,您这话说的像老子评价儿子似的。”

苏辙想到苏轼听到这话的反应,也跟着笑了起来。

因他的婚事在即,如今苏家上下皆是一片喜气洋洋,至于他所住的院子更是张灯结彩,四处可见红绸。

即便他这些日子偶尔与史小娘子见面,两人在一起说说朝堂之事,聊聊汴京时兴八卦……两人之间并无隔阂,可一想到自己马上要成亲,夜里自己身侧要多睡一个人,多少还是有些不习惯的。

要知道他从小到大,也就和苏轼一起睡过觉。

但他仔细想了想,好像娶史小娘子也不错,起码两人能说得到一起去,若真叫他娶个土生土长的北宋女子,每天两人大眼瞪小眼,那才是无聊。

这样想着,苏辙心里则舒坦多了。

因史家人都不在汴京与濮安懿王一家的关系,苏家的亲事不宜大办,好在史小娘子也是个通情达理的,直说一切随意。

所以到了九月初九这一日,苏辙就身骑白马去了史家赁来的宅子迎亲。

史家的亲戚也不多,更无人刁难苏辙。

拿学问刁难当朝状元郎,这不是自讨苦吃嘛?

迎完亲,苏辙牵着红绸另一端的史小娘子与岳父岳母拜别,正色道:“……今日着实是委屈了阿宛,还请你们放心,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对阿宛的,绝不会纳妾。”

史老爷与史娘子听了这话是连连称好。

都说丈母娘看女婿是越看越满意,如今史老爷这岳父比起史娘子来也是惶然不可多让。

倒是喜帕里的史宛偷偷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