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第3/3页)

若非碰上丁忧,说不准他会考虑干满整个任期再回家。

不过既然都已经回来了,那就算了吧,反正他手头也有钱了,可以搞随园的二期改造了。

霍善听得瞠目结舌。

原来当县令这么有钱!

霍善在随园待满了三天,每天都有不同的新吃食,吃得他心满意足地归家去。

这次的上门出诊虽然获得的诊金不多,但是进入奖池的技能挺有意思,叫做【明察秋毫】。

霍善点开技能介绍一看,讲的是袁枚前些年当县令时展现的本领,这一年袁枚主持童子试,一眼看出其中一个生员找人代写文章。

他得知是对方家中夫子吕文光代笔的,出于爱才心理不仅没有怪罪吕文光,还把他聘为自家西席,并在对方中了进士后把自己妻子最小的妹妹嫁给他。

没错,上元节那场婚礼就是袁枚替吕文光和他妻妹张罗的。

多么明察秋毫的好县令啊!

使用【明察秋毫(一次性技能道具)】后,视力将短暂突破一个时辰,什么小动作都瞒不过你的眼睛!

霍善:?

总觉得有哪里怪怪的。

算了,也不是什么大事。

霍善又去看商城中上架的新商品,赫然发现上头多出来的居然是番薯!

还是特别适合烤着吃的红心薯!

霍善眼睛顿时亮了,一口气买光了新上架的番薯,兴冲冲找去找他师父分享自己获取的新食材。

贼香,贼甜,贼好吃!

李长生得知这番薯的特性后怔了怔。

世上还有这种埋土里就能长、产量还特别高的好东西?

……占城稻都还没安排下去,莫非这番薯要后来居上了?

霍善不知道他师父心里的复杂想法,还和李长生说出自己相中的新岗位:“我想去当县令!”

李长生不动声色地问:“你怎么突然想当这个?”

霍善兴致勃勃地讲出自己从清朝学回来的谚语:“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当县令,特别有钱!

李长生:“……”

看来这清朝不是什么好地方(至少霍善在那边碰上的不是什么好人),下次还是别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