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第2/2页)

娱乐圈里宴会最多,日常的开拍和杀青宴就不用说了,那些背后投资的大佬们时不时的也爱举办些宴会。

圈里人都把这当成能结交积累人脉的机会,温俏却很少会去。

不去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没意思。

看着一群人互相吹捧,假惺惺的,没意思。

陆霄也没喝酒,只是在手边放了一杯水,抬眸看着她,声音淡淡的:“真不跟哥哥去?”

温俏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很正常的“哥哥”两个字,偏偏从陆霄的嘴里说出来,就跟什么似的。

尤其是当那双漆黑的眸子直勾勾看着她的时候,就是再正常的语气也莫名带着几分缠绵的意味。

温俏赶忙打住自己的胡思乱想,难得鼓起勇气反抗了一下:“你能别老说哥哥哥哥吗,我自己有哥哥。”

陆霄没说话,只是看着她笑。

“好吧好吧,哥哥就哥哥。”温俏还是忍不住小声嘀咕了一句,“不就是大了我几岁嘛。”

路明他们都没敢让她叫过哥哥呢!就只有陆霄!

陆霄似乎也没有要在这件事上纠结的意思,像是让温俏跟着一块去宴会也只是随口一提,等着温俏那边放下了餐具,他才又道:“吃好了?吃好了我送你回去。”

听着这话,温俏莫名就有了一种陆霄今天百忙之中抽出空来就是为了陪她吃一顿饭的错觉。

不过这事放在陆霄身上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毕竟可是个冷漠到读书时候能让才上六年级的小姑娘,绕一大圈路去高中部给他送午饭的人。

还美名其曰是为了让她锻炼身体。

虽然当时的同学都很羡慕她有陆霄这么一个帅气又成绩好的“哥哥”,但对于那时的温俏而言,她一点也不想别人知道她和陆霄认识。

路明几个人还好奇地问过她为什么。

当时才刚上五年级,穿着公主裙,扎着漂亮小辫子,连书包都有人每天帮拿的小公主难得忧郁地说了一句:“丢人。”

丢人。

对的,就是丢人。

这大概是在学校里备受老师同学欢迎,情书收到手软的陆霄人生第一次被人嫌弃。

当时的路明和宋思尧几个人和陆霄的关系已经算是不错,但听到温俏的这句话还是一个个笑得前仰后合。

也好在陆霄本人不知道这件事。

要是被他知道了……温俏觉得自己都能想象到他那副似笑非笑,只是看着很温和的笑容是个什么样子了。

也好在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思绪回笼,再看到站在她前面正要打开车门的陆霄,温俏又赶忙说了句:“我待会儿还有个广告要拍,方有为就在附近,我让他过来接我就好,你不是还要去公司吗?”

虽然陆霄没说,但她也知道,他这段时间还是挺忙的。

才刚回国,既然顾着原先国外公司的拓展,还要接手家里的产业,不然也不会每次见到他都是一身西装革履的打扮。

看着像是刚从重要的场合里出来一样。

当然,温俏也还是有自己的小心思的,跟陆霄回去,说不准他路上又要问自己什么话。

就比如她和萧云城之间婚约的事。

虽然说这两年她和萧云城之间也没什么,就是她自己一个人恋爱脑上头追着萧云城跑,但她还是觉得怪丢脸的。

就跟自己小时候胡乱写的日记被人翻出来看到了一样。

她对陆霄,还是挺有学生害怕老师的情绪在的。

看着温俏,几秒后陆霄才又伸手合上了车门,点头道:“好。”

温俏悄悄松了口气,从自己的小包里摸出了手机,给方有为打了个电话。

方有为这会儿也的确是在附近,不过是在附近的公司里开会。

近两年有关八卦的杂志和周刊销量几乎都是呈现出一种急速上升的趋势,在这个互联网还不算是十分普及的年代,大多数人获取消息的方式就是从报纸上。

像是书报亭一类的小型活动屋在街头巷尾几乎是随处可见。

除开报道新闻的报纸之外,像是八卦周刊之类的杂志也是十分的受欢迎,毕竟不管什么年代都是不缺少爱吃瓜的人。

尤其是在娱乐圈里,大家自然也是很好奇明星演员私底下是个什么样子的。

当然其中的采访可操作性还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