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申请回避,多次抗议审判长判定!(第3/3页)
“驳回且不再再议!”
“用什么方式保证判决的公正性,这不是上诉人委托律师应该考虑的问题。”
“好了!”
“庭审继续!”
苏白反驳:“可是庭审的程序和规则并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去进行。
我方并不能够接受本次庭审对我方的审理!”
“我再次提出抗议!”
“如果合议庭认为我提出来的抗议有任何问题的话,完全可以把我驱离出庭审场!”
“但是要给出相应的理由和解释。”
“审判长,我依旧坚持我方的原则。”
“如果审判长认为公诉人徐波在庭审上,并不能够影响庭审的公正判决,那么请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明!”
苏白抬头,直视着沈瑶的目光。
申请回避原则一直都被驳回……他怎么相信合议庭成员会依照公平的判决?
再说……
徐波作为当时的公诉人,这一次出现在庭审场上。
显然不符合庭审的规定。
如果因为这件事情,让重审维持二审的判决。
那么先前所做的努力全都白费了。
所以在庭审的流程上,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流程问题。
申请回避是他们一方应有的法律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合议庭拒绝他的诉讼申请。
合理吗?
肯定不合理!
不合理怎么办?肯定要在要在庭审场上抗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