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确定有转机?等待调查吧你!(第3/4页)

原因也很简单……

根据强暴罪的具体指向,这个案子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

答辩的方式也很简单,只要从侧面去验证,肖丽丽当时的主观意愿就好了。

只能说……当时在进行立案的时候,考虑到了辅助性证据。

以及肖丽丽这个当事人的口供。

可是关于辅助性证据的判定和肖丽丽口供的判定是由法院进行判决的。

意思就是。

法院没有对证据进行判定,那么这个证据只在立案和检方审查的时候有作用,对于案子的判决不起任何的作用。

判定和判决是法院方面的工作。

控告方席位上,陈乐还在一直安慰着肖丽丽不要担心,现在法院合议庭正在进行商议。

大不了一审上诉判不了张同伟罪行的话,那么再来一个二审。

肖丽丽认真的点了点头:“谢谢你,陈律师。”

陈乐笑着点了点头。

……

合议庭商讨室内。

针对于判不判张同伟,三名合议庭成员坐在沙发上进行着商议。

“怎么说……这个案子该不该判,张同伟强行违背妇女意愿发生关系?”

“段兰兰,你作为女性,你怎么看待控告方的说法?”

段兰兰沉默了几秒,笑着开口:“审判长,说实话,虽然我是作为女性,但是我对于这个案子并不太看好。”

“怎么说?”

“首先判定这个案子主要的证据条件是董珠提交的录音设备,再加上谢丽丽作为当事人的口供。”

“这两个是最重要的,其中董珠的录音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确认,肖丽丽当时是否是不愿意的状态。”

“但是根据张同伟委托代理人的陈述和客观的事实来看,这个案子的主要问题还是在于肖丽丽是不是真的不愿意……”

“结合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我认为肖丽丽具有一定要挟张同伟的想法。”

“这是我的个人看法。”

“嗯,张启,你觉得呢?”

张启笑了笑:“我的想法和段兰兰一样,总感觉这有一点敲诈勒索的感觉,但是从法律意义上也说不上是敲诈勒索。”

“两人毕竟是已经订过婚,我的感觉更倾向于是二人发生了矛盾,然后女方一气之下把男方给告上法庭了。”

“但……肖丽丽的母亲事先准备录音笔……这个的确有些不太对。”

“嗯!”

“那么这个案子你们都倾向于张同伟是无罪的,对吧?”

“对。”

“是的。”

“嗯!那么这个案件判决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等开庭吧。”

李永春点了点头开口。

……

很快,休庭时间结束。

进入到了庭审阶段。

三名合议庭成员对于本案进行了大致的整理,确定了判决的方向,并让三方开始进行法庭陈述。

检方席位上,周然对本次庭审进行相应的法庭陈述。

陈述的内容很清晰明了。

大致上是对于本案的一个分析,和对本案状况的一个大概的了解。

以及对于张同伟强暴罪的构成条件,再次陈述了一遍。

相对比较关键的,就是控告方也就是肖丽丽的陈述。

控告方是由法庭辩护人陈乐进行陈述。

陈乐进行的陈述,主要是围绕着肖丽丽的主观意愿进行的。

并且一再的强调女性的权利应该受到保护。

对此,苏白笑了笑,在陈述时,只提出来了一个要求。

“审判长,我方对于陈述的要求只有一点,就是请求合议庭,站在法律公正的角度上进行判决。”

……

本场庭审,在陈述方面相对来说简单。

咚咚!

法槌敲响,听完各方的陈述后,李永春也开始宣读判决。

“针对公诉方提起对张同伟强行违背妇女意愿,实施不正当关系一案。”

“法院对此进行判决:”

“一:法院认为,在本案当中,肖丽丽在发生关系前,一切行为都属于自愿行为,并且占据主动。”

“并在发生的过程中没有进行明显的反抗行为。”

“由此判定,肖丽丽在主观上不属于被强迫的状态。”

“二:对于董珠所提供的证据,法院方面不予采纳,对于肖丽丽控告张同伟,相关证据不足。”

“三:张同伟并没有进行强迫行为,所以驳回检方请求和控告方的民事补偿请求。”

“本次庭审由南都东城区法院进行审理,本院具有管辖权,所适用法律全部依照国内法律。”

“本案为一审判决。”

“诉讼各方若认为判决不符事实,这可以继续上诉或者向相关部门提交监察审查。”

咚咚!

“闭庭!”

严肃的声音伴随着法槌的落下,两者同时回荡在庭审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