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八章 税才是王道(第4/5页)

他现在是一肚子怨气,他是京城最早的庭长,现在是大案不让他来审,关键去东南六路,他还不是老大,他对此很不爽。

张斐笑道:“照你这般说法,我有何理由不当大庭长,不就是吃了年纪的亏么。”

吕嘉问神色一变,哼道:“论大言不惭,咱庭长可真不是你们珥笔的对手。”

“哈哈!”

张斐笑得几声。

……

与此同时,朝廷也在召开年终会议,比以往都要早一些,因为赵顼要干得事,可不是一场会议就能够解决的。

而在这场枢要会议上,皇帝终于确定改革的方针。

传言非虚。

身为翰林院学士的王珪,特邀出席这场会议,并且在这场会议上,正式提出,改革官制。

其目的则是要解决冗官和效率问题,而办法就是依据《唐六典》逐步恢复三省六部制。

要知道这个提议,王安石、司马光他们都不认同,而且看法一样,都认为三省六部制,并不适合宋朝当下的情况。

赵顼对此也是往后退了一步,选择逐步恢复,而没有要求一步到位。

但即便如此,也足以说明皇帝要走向前台,直接参与政务,而不再是通过王安石,司马光去制定和颁布政策。

不再对他们言听计从。

并且,会议上确定第一阶段,是将这几年改革的内容,分别放到六部中。

太府寺、司农寺,发运司、提举常平司,还有刚刚被命名大宋粮署的超级事业署,全部隶属户部。

但这里面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税务司本是划在户部名下的,因为当时户部是没权的,虽然名义上是隶属政事堂,但其实就是直属皇帝。

但是这回却将税务司划给三司,原因就在于,保证这税收不出问题,目前总管天下财政的,还是三司,如果将税务司留在户部,同时户部又正式隶属政事堂,管理起来就非常不方便。

都水、将作、少府,军器、全部归于工部。同时废除制置河防水利司,农田水利司,其职权统统归于工部,同时还包括刚刚设立的厢兵建设团。

警署则是归于兵部。

同时废除审官东、西院,其职权归于吏部。

国子监,事业法,邸报院,全都归礼部。

事业法中,唯有粮署是归户部。

司法改革,以及审刑院、大理寺在司法行政方面的工作全都归于刑部,同时废除刑部的审判权,包括复审案件的权力。

御史台和谏院合并。

这是因为了有检察院,就不需要他们相互监督,同时确保有一个强大监察组织,来制衡公检法。

至于公检法方面的改变,则是在中央设三级皇庭,采取一五一模式,第三级皇庭,相当于开封府以前的司法职权,统管整个京畿地司法,设一个大庭长,当然,下面分很多庭院,审理各种案件。

中间设五个二级皇庭,统管全国。

最高法一个,并且采纳司马光的建议,一旦打到最高法,枢密院和政事堂从二级皇庭各推荐一个庭长。

至于皇庭和检察院的晋升制度,规定由刑部举荐,立法会考评,一来,是为了确保政法分离,如果吏部掌控庭长的晋升,不还是政事堂控制着。

二来,依据当下的制度,皇庭的判决或者判例,都要通过立法会,其实这个制度,就是因为张斐,因为法制之法是先执行,后成文,简单来说,就是立法会根据张斐的判例,制定相关律法,后来就成为一项制度,这由立法会来考察庭长,也是非常合情合理的。

刑部本就管着司法行政,这人事安排,当然是刑部更为合适。

至于立法会么,本来就是一个临时机构,如今要政法分离,立法会也渐渐具备实权,就必须得规范,常设立法会长,于是确定由到京城轮换的庭长、警司、检察长和国子监的学生组成,由立法会长主持,并且刑部尚书和御史中丞临时担任立法会副会长。

让刑部和御史中丞参与,目的就还是要确保,行政对立法是有所干预的。

……

这会议结束之后,除了皇帝外,就没有一个人是满意的。

光听着,这么安排好像是很有道理,能够提升效率,但是在王安石、司马光这些执行者来看,这反而令事情变得更加复杂化,未来充满着不确定。

因为之前不管是新政,还是司法改革,其实都已经做到了垂直整合,变得是非常有效率的。

但如今的话,就全部给打乱了。

能提升效率吗?

还真是不好说啊!

比如说这事业法,以前都归制置二府条例司,如今还被拆分为二,户部和礼部各管一部分。

礼部还得靠户部和三司的财政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