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民与刑(第3/3页)

如果是我,我肯定会想,你就是找个理由,让我给国家免费干活呗。如果刑罚都这么定的话,必然是会出现暴政的,王大学士根本不需要针对差役法变法,只要将汴河大街修窄一点,边上放上几亩田地,天天就抓人服役,全都是免费的,且有法可依。”

司马光、吕公著他们是频频点头,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是油然而生。

他们的思维还是传统的统治思维,在重典还是轻刑上面,其实都是针对统治。

没有想过从个人利益去反推。

但法制之法就给出一个答案,重典是一定会衍生出暴政来,直接一杆子捅到底。

张斐又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这都充分说明国家君主利益和个人利益是息息相关的。

我们之前就说过,法家之法是采取最简单的手段,法制之法相对而言,就是比较难的。因为你首先要区分个人利益和国家君主利益,同时在许多重合的部分,比如盗窃一片桑叶,也是盗窃,到底是划在哪边。你们就得想清楚,是属国家利益,还是个人利益,亦或者都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