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并肩(第2/3页)

哪怕一开始就说好的,可事到临头,即便患者本人不想过度治疗,但家人却不愿放弃的病例实在是太多了。

良心的谴责,情感的割舍,道德和伦理的较量之下,病人的尊严和意愿逐渐被忽略,甚至被抛诸脑后。

于是走到最后一步,插管,鼻饲,电除颤,乃至于气管切开,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人全身插满管子,只能绝望地煎熬。

一直熬到油尽灯枯,咽下最后一口气。

毫无质量的延续生命,不仅是在增加病人的痛苦,连病人最后应有的一丝体面和尊严也荡然无存。

而生前预嘱所要解决的,正是“尊严死”的问题。

尽管在国内,生前预嘱并不合法,但已经有一部分医学界人士自发地组织起来,开始从科普到实践过程中,逐步进行推广。

俞锐就是八院最支持生前预嘱的人。

尤其他手下的脑瘤组和重症组,一直就是高死亡率的组别,很大部分的病人,最终无可避免都会在监护室里等待生死宣判。

有些病人明明已经无自主呼吸,处于脑死亡的状态,可只要家属不愿放弃,他们就得用尽各种方法去抢救,甚至眼睁睁看着病人靠呼吸机维系,直到各项器官衰竭。

所以遇上那些病情严重,又明显已经无法治愈的患者,俞锐都会让科里的医生在适当情况下进行生前预嘱的科普,把选择离开的方式交还到患者手里。

在这件事上,钟烨虽然并不反对,但也从未表现出支持。

他个性务实且看重成效,生前预嘱的推行难度太大且收效甚微,远没有器官捐献那么迫在眉睫,所以他根本不会投入人力物力去做。

何况到目前为止,未做公证的生前预嘱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顶多可以作为病人清醒时的想法,在必要时刻传达给需要做选择的家属。

这次16床的事正是如此。

早在16床查出脑瘤时,俞锐就跟对方科普过生前预嘱,对方签了,但也只是一纸文件,并不具备任何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梁主任找上俞锐的时候,从内心来讲,面对心外等待移植手术的病人,俞锐心里不是没有过犹豫。

可犹豫过后,他依旧认为,哪怕只剩最后一秒,生命本身也值得被尊重。

他没办法为了简单寻求所谓的最大利益,在情感和道德上施压,迫使本就在彷徨哀痛中的病人家属放弃自己的至亲至爱,还要去成全别人。

将心比心,他做不到。

他能做且也唯一想做的,就是在最后关头把那份生前预嘱交给家属,由家属们自己去做选择。

好在,挣扎过后,病人家属还是选择尊重患者本人的意愿,放弃全部创伤性抢救,捐献可用的身体器官。

顾翌安也听说了这件事。

晚饭过后,俩人坐在沙发上,聊起16床,也聊起生前预嘱。

生前预嘱在美国早就合法化了,在这方面,顾翌安远比俞锐更有体会,甚至也在霍顿遇到过很多类似的病例。

人文关怀和医学伦理,时有矛盾,往往并不见得能两全,但所有医学界的人都在不懈努力,试图在两者之间求得一份平衡。

不过国内环境受限,情况也完全不同,俞锐做这样的事不仅耗费精力,很多时候还会面对家属和病人的不理解,和不信任。

顾翌安对着电脑一边处理电子邮件,一边听他讲了小半天。

听到最后,顾翌安目光依旧注视着电脑屏幕,接话问道:“怎么会突然想到要做这个?”

俞锐坐他旁边,手里翻着一本原文书。

夹上书签,俞锐把书放回茶几,往沙发上一横,头还枕在顾翌安腿上。

这么躺着很舒服,他抬手摸着顾翌安下巴,语速放得很慢:“我只是在想,如果有一天躺在病床上的人是我——”

打字声倏然停下。

眉头也瞬间皱起,顾翌安垂眸看着他,表情很不好,嗓音都沉下来:“好端端地,你在瞎说些什么?”

“别紧张啊翌哥,我只是打个比方。”俞锐嘴角扯出点笑,还摸了摸顾翌安的脸。

微微一顿,他又敛起笑意,跟顾翌安对视的眼神也变得认真严肃起来。

然后,他说:“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什么意识都没有了,不得不做最后的选择,那我一定不愿意让你去签那份放弃治疗同意书,只要想到这个,我就受不了...”

顾翌安眉头还是皱起来的,眼底闪过一丝异样的波动。

俞锐说的这句话,让他想起之前在霍顿的一个病人。

那是他刚到霍顿的时候,科里当时也是有一个脑胶质瘤的末期患者,八十多岁高龄,无儿无女,身边只有一个老伴儿。

住院没多久,病人自知时日无多,早早就找律师签署了生前预嘱。

但当病人陷入昏迷需要抢救的时候,接手的主治大夫突然拿不定主意,犹豫半天还是去找了病人家属,询问老太太究竟是选择放弃还是选择继续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