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城市:1947—1949年(第11/11页)

这篇社论还指出,直到现在,东北的国营工厂对民主管理都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根据全国第六届劳动大会的决议,每个工厂都要成立由工厂负责人、高级技术人员、工厂和工会其他负责人、普通工会成员代表组成的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的主席由工厂负责人担任。委员会的任务是讨论工厂的重要管理问题,并最终做出决定。如果委员会发现,政府公共管理部门的指令不正确、不合理,委员会主席有权将委员会的决定上报给政府,并请求更改指令。

决议还规定,超过500人的大工厂要成立由不同工种的工人和学徒代表组成的工厂代表委员会。代表委员会隶属于工厂管理委员会,它的功能是宣传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总结经验,听取工人的建议和批评。但在1948年,企业民主和科学管理,仍然是未来的目标,而不是已经取得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