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取得政权的道路:一九二五-一九三一年(第10/18页)
希特勒写给他外甥女儿的授人以把柄的信,后来通过伯尔尼哈德·施丹佛尔神父的交涉,从房东的儿子那里弄了回来。施丹佛尔神父就是那个帮助纳粹党领袖整理《我的奋斗》原稿的希罗尼摩斯派天主教神父、反犹太主义的新闻记者,据海登说,所花的钱是由纳粹党司库弗朗兹·沙维埃·施瓦兹供给的。这样,施丹佛尔神父就成了少数知道希特勒对吉莉·拉包尔的爱情秘密的人之一。显然,他并没有把这件事情完全秘而不宣。当《我的奋斗》的作者成了德国的独裁者以后,有朝一日同他的一些老朋友算账时,施丹佛尔就得为了泄漏内情而付出他的生命。
在个人生活非常舒适的这些年代里,希特勒在上萨尔斯堡弄了一所别墅,在慕尼黑租了一套豪华的公寓,出门总是以一辆由司机驾驶的崭新的汽车代步,这辆汽车花了他二万马克,约折合五千美元。他在这些年代里的收入来源一直没有弄清楚。但是在战后发现的关于他的所得税的文件,使这个问题得到了一些说明。在他担任总理一职而自己决定从此可以免税以前,他一直同税收当局发生纠葛,在一九二五年到一九三三年之间,慕尼黑财政局有一大堆关于他的档案。
财政局在一九二五年五月一日通知他,他没有申报一九二四年和一九二五年第一季度的收入。希特勒答复说:「我在一九二四年(当时他在狱中)和一九二五年第一季度没有任何收入。我是靠向银行贷款维持个人生活开支的。」那么五千美元的汽车呢?税收官员反驳道。希特勒回答说,这也是借银行贷款买的。希特勒在申报收入时,把自己的职业填为「作家」,这样企图说明他的收入之中有个很大的比例可以列为免税开支——他无疑知道其他地方作家的惯例。他的一九二五年第一季度的第一次所得税申报单中,开列总收入为一万一千二百三十一德国马克,可兔税职业开支六千五百四十马克,贷款利息二千二百四十五马克,这样可以征税的纯收入只有二千四百四十六马克。
在三页打字纸的说明中,希特勒为他的巨额免税职业开支辩解称,虽然其中大部分似乎是由于他的政治活动,但是这种工作为他提供了作为一个政治作家所需要的素材,也有助于扩大他的书籍的销路。
若无政治活动,我就不会出名,也就不会有材料可以出版政治著作——因此,我作为政治作家,我的政治活动开支,是我写作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作品在经济上能否成功的保证,不能被认为是可以征税的——
财政局不难看出,在这个时期内,我的著作收入中只有很小一部分供我个人开支;我在任何地方都没有可以说是我自己的财产或其他资产。我出于必要而将我个人的需要严加限制,以致完全戒绝烟酒,在最低廉的饭馆中用饭,除了最低限度的公寓房租外,没有任何开支是出乎政治作家开支范围以外的——对我来说,汽车也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没有它,我就无法完成我的日常工作。
财政局同意可免税一半,当希恃勒向复查委员会申请再议时,委员会维持原来估定的数目。此后,税收当局只同意,他所申报的职业开支有一半可以免税。他虽然提出异议,但是还是遵命照付。
这个纳粹党领袖的所得税报表中所填报的总收入同他得自《我的奋斗》的版税完全相符:一九二五年一万九千八百四十三马克,一九二六年一万五千九百零三马克,一九二七年一万一千四百九十四马克,一九二八年一万一千八百一十八马克,一九二九年一万五千四百四十八马克。由于税务当局有权调查出版社的账簿,希特勒要少报版税是不可能安然无事的。但是其他收入来源又如何呢?其他收入来源可是从来也没有申报过。大家都知道,他在那些日子里曾为经济上一筹莫展的纳粹党报纸写过许多文章,他要求很高的稿酬,结果如愿以偿。党内人士对于希特勒索取这样高的稿酬颇有微词。这些收入他都没有申报。到二十年代末尾的时候,从少数巴伐利亚和莱因兰的大工业家那里,开始有金钱流到纳粹党中来,这些工业家都是由于希特勒的反对马克思主义者和反对工会的态度而被吸引过来的。德国钢铁托拉斯组织「联合钢铁公司」的老板弗里茨·蒂森和鲁尔煤矿大王艾米尔·寇道夫捐助了大笔经费。这些钱常常是直接交给希特勒个人的。他到底留了多少给自己用,也许是永远弄不清楚了。但是他在担任总理前几年的生活水平说明,他从支持者那里收到的钱并不是全部都交给党的。
没有疑问,从一九二五年到一九二八年,他一直诉苦,说是缴不出所得税;他经常拖欠不交,总是要求延期。一九二六年九月,他写情给财政局:「目前我没有能力缴付税款;为了维持生活,我已不得不举债。」后来他谈到那个时期时说:「我多年来靠吃提罗尔的苹果充饥。我们不得不撙节度日,几乎到了不可相信的程度。省下来的每一个马克都是献给党的。」他对税收官员说在一九二五年到一九二八年,他的债务更重了。一九二六年他申报收入为一万五千九百零三马克,支出为三万一千二百零九马克,并且说,亏空部分是靠向「银行借债」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