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稀泥与暴乱(第8/10页)

这时,不知哪位天才提出一个绝妙的主意——如果这个科目本身就不合理呢?让它吃亏,岂不就正好两便吗?

什么?怎么还有不合理的税收科目?

有哇,两个字:协济。

所谓协济,是指当一处官府出现资金紧张时,由上级出面协调,组织临近州府进行援助。这种援助一般来说都是临时性质的。

比如在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为了防备倭寇,徽州府协济苏州、松江海防16,000两银子;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为了巩固长江防御,徽州府协济镇江驻军1300两银子;嘉靖四十年(1561年),景王朱载圳前往封国,徽州府协济池州10,000两,用于迎接仪仗开销。

这些大的协济,都是因事而起,事完了,钱就不用给了。可还有一些琐碎的小协济,虽属临时征派,可久而久之,遂成定规,变成一项长期性的税负。这是大明税制的一个特点,很多科目因循成例,轻易更改不得,日积月累,形成无数散碎、复杂的短链条。

这些琐碎协济,往往与军事密切相关。因为军方的驻屯调动,不依行政划分而行,经常跨数府数县。比如兵备道副使冯叔吉这个“应、安、徽、宁、池、太六处兵备”的头衔,就是依长江而备,跨越六府。若想寻求地方支援粮饷,非得靠徽宁兵备道来协调。

因此,兵备道对各地的协济情况掌握得最全面。

按照那位官员的建议,请兵备道出面,清查一下协济费用,看哪一项有不合理之处,取消便是。

兵备道也想尽快从这个泥沼里脱身。于是在副使冯叔吉的授意下,兵备道清查了一遍账簿,很快从中挑选出一个科目:协济金衢道解池州府兵饷银。

这个科目光看名字就挺奇怪的。

金衢道全称是领金华、衢州、严州兵备道,它的驻地在衢州府,和徽州府没什么关系。徽州为什么要给它兵饷?而且这笔银子不是解往衢州,而是解往池州,那里明明是徽宁兵备道的驻地。

明明是徽州协济金衢道的费用,却要送去徽宁道的池州,这账目流向也太乱了吧?

仔细一查,原来这也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早在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为了防倭,朝廷设立了应天兵备副使,统一协调包括徽州在内的长江防务。到了四十一年(1562年),这个机构被裁撤,却没有下家来接盘。徽州府在那段时间,处于没有驻军保护的空白期。

本来朝廷觉得倭寇气焰不复往日,徽州地处内陆安全得很,这事不用着急处理。没想到好死不死,到了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徽州突然闹了一次矿上骚乱。一群来自金华的矿工化身流贼,冲入婺源县大掠一番,徽州六县为之震动。

当时的应天巡抚刘畿手里无兵可派,遂移文邻近的金衢道,希望他们就近协防。协防需要兵饷,这笔钱自然得是徽州府出。于是徽州府专门安排了一笔兵饷,每年解送衢州。

后来到了隆庆六年,朝廷设立了徽宁兵备道,把徽州防务从金衢道接回来。按说这笔饷银该随之转过来,相应科目名称也要修改,可徽宁兵备道打起了小算盘,觉得可以从中渔利。

首先,徽宁兵备道先从徽州府征收一笔兵饷银,于情于理这都是应该的,程序上没有任何问题。然后徽宁兵备道给金衢道移文,说徽州防务我们接手了,兵饷银以后归本道所用。金衢道觉得这也合理,办了移交手续。

最关键的手法来了:徽宁兵备道并没告诉徽州府,兵饷发生了转移,反而要求徽州府在“协济金衢道兵饷银”中间加上“解池州府”四个字,意思是,以后你们交给金衢道的兵饷银,送到池州来就好啦。

徽州府非但没觉察这个小手段,还觉得挺高兴。因为解送兵饷本身也是有成本的,送到池州比送到衢州可近多了,这么一改“解池州府”,我们还省了一笔运输费呢。阖府上下,都赞颂兵备老爷体恤民情。

经过这么一番操作,徽州府每年要交两笔兵饷银,名义上一笔给金衢道,一笔给徽宁道。其实金衢道早就收不到了,这两笔银子都要解去池州,落入徽宁道手里。

说白了,这算重复征税。

有人也许有疑问,交两次钱,徽州府难道傻吗?

奥妙就奥妙在这儿了。从徽州府的财务角度来看,这是两笔不同的支出,一项是给外地驻军,一项是给本地驻军。如果不知道“协济金衢道”的前因后果,根本看不出两项其实是同一项。

要知道,在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里,政策的执行是有惯性的(比如说在大明)。政策一旦形成惯例,即使周围情况发生变化,官员仍旧会机械地继续执行,不会主动求变,甚至畏惧变化。所谓“祖宗成法”,就是这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