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赵屡请辞职自证清白被袁拒绝(第5/5页)
这些批评看似立于某种高度,出于理性,实则完全不顾宋案实情。宋案非普通刑事案件可比,对政局影响甚大,固不必细论。赵秉钧辞职原因之一,是他认为应夔丞“口供牵及部员(即内务部秘书洪述祖——引者),己有管辖之责,若不离任,则于缉凶、搜据诸有不便,理应回避”。[108]这恰是识大体、负责任的行为,却被批评为“无意识”“不识大体”“不负责任”。退一步讲,就算赵秉钧的举动只是为了个人名誉计而不顾大局,也是为了向国民证明他并非刺宋案幕后主使,理应得到理解。而那些批评赵秉钧要求辞职的报纸,无一例外是支持袁世凯的,其目的无非是要在袁世凯亦受到冲击的情况下,以稳定大局为言,助其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