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神圣裁判机关”宣告文暗藏玄机(第12/17页)

[184]《致上海黄克强先生电》(4月28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185]血儿:《驳赵秉钧之通电·铁证如山尚可掩饰耶》(四续),《民立报》1913年5月6日,第2页。

[186]蔡世襄:《赵秉钧与应夔丞同谋之铁证》,《民立报》1913年5月9日,第2页。

[187]超然百姓姚之鹤:《宋案证据平议》(续),《时事新报》1913年5月5日,第1张第1页。按“超然百姓姚之鹤”此文中所引宋案证据第十件、第二十一件、第二十三件,系根据当时各报所登43件或44件证据之排列顺序,与程德全、应德闳等所刊印的53件证据检查报告排列顺序不同。具体讲,“超然百姓姚之鹤”所引第十件,即检查报告第二十八件,也就是1913年2月2日应夔丞寄国务院“冬电”;“超然百姓姚之鹤”所引第二十一件,即检查报告第四十件,也就是1913年3月13日应夔丞寄洪述祖函;“超然百姓姚之鹤”所引第二十三件,则为检查报告第五件,也就是1912年10月29日洪述祖致应夔丞函。

[188]按姜桂题、段芝贵、张勋、倪嗣冲、胡惟德等被授予勋位后,长沙革命党人柳聘农等数十人曾致电稽勋局局长冯自由,表示“异常骇愕”,要求逐一宣布上述诸人“事前确在何种党会,临时光复何地城池,抑或建议画策,连合内应,及新闻杂志实行鼓吹,有无各项劳绩”。冯自由复电云:“大总统迭次所颁勋章勋位,本局概未与闻,无从宣布。”由此可见袁世凯在授勋一事上对稽勋局之无视。见《燕云惨淡使人愁·都门之鳞爪(三)·老袁目无稽勋局》,《民权报》1913年3月1日,第7页。

[189]《第二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两纸》(1912年10月24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7页。

[190]《第五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三纸附三纸》(1912年10月29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9页。

[191]《江苏都督程德全给驻沪巡查长应夔丞训令》(1913年3月17日),北京市档案馆,国民共进会全宗,J222-001-00002。

[192]《应夔丞致言仲达书》,罗家伦主编《宋教仁被刺及袁世凯违法大借款史料》,第196页。

[193]《第四十件 应夔丞寄洪述祖信三纸信封一个》(1913年3月13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32页。

[194]血儿:《驳赵秉钧之通电·铁证如山尚可掩饰耶》(四续),《民立报》1913年5月6日,第2页。

[195]《致上海谭巡阅使电》(4月28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196]《致武昌黎副总统各省都督民政长电》(4月28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197]《上海程都督应民政长来电》(4月26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按电文中夹注为手迹。又,应夔丞3月13日寄给洪述祖的是“快信”而非电报。由该信开头“三月初九来函及十三号电均敬悉”一句可知,应函系回复3月13日洪述祖“燬宋酬勋位”来电,而非先有应夔丞3月13日函,后有同日洪述祖“燬宋酬勋位”复电。当然,也就不存在“一日内往来两电”的情况。

[198]《宋案证据政府逐条辨明书底稿》(1913年4月底),稿本,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至公:《刺宋案证据之研究》,《亚细亚日报》1913年5月1日,第1页。

[199]廖大伟:《袁世凯不是“刺宋”主谋考析》,苏智良、张华腾、邵雍主编《袁世凯与北洋军阀》,第568页。

[200]廖大伟:《论民初帮会与社会的紧张——以共进会与刺宋案为中心》,《史林》2005年第1期,第65页。

[201]张永:《民初宋教仁遇刺案探疑》,《史学月刊》2006年第9期,第43—44页。

[202]朱怀远:《宋教仁被刺案真相考辨》,《民国档案》2010年第3期,第79页。

[203]《应夔丞致洪述祖信》(1913年3月13日),见《宋案证据之披露》,《民立报临时增刊》1913年4月27日,第3页。

[204]血儿:《驳赵秉钧之通电·铁证如山尚可掩饰耶》(六续),《民立报》1913年5月8日,第2页。

[205]蔡世襄:《赵秉钧与应夔丞同谋之铁证》,《民立报》1913年5月9日,第2页。

[206]《宋案证据披露》,《新纪元报》1913年4月30日,第2页。

[207]蔡世襄:《赵秉钧与应夔丞同谋之铁证》,《民立报》1913年5月9日,第2页。

[208]超然百姓姚之鹤:《宋案证据平议》(续),《时事新报》1913年5月12日,第1张第1页。

[209]按应欲杀宋,中间是否有个人恩怨,尚可进一步研究。曾有报道谓应夔丞任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庶务长兼下关兵站站长时,“自以有功光复,骄恣跋扈。宋遯初时为法制局长,不善其所为,曾面斥之。后应夔丞落职,疑宋构陷,恨之刺骨,有‘不杀某不瞑目’之语”。既而,宋组织国民党,“独排斥共进会,不令混入”,应“尤怀怨愤”。(《宋案悬谈》,《时事新报》1913年5月6日,第1张第1版)然而,据应夔丞讲,他与宋教仁在南京时仅见过一面,“颔首而已”,两人之间并无私怨。另据时任孙中山侍卫郭汉章回忆,应夔丞“随中山先生到南京来,千方百计地把总统府庶务科长搞到手以后,更是唯我独尊,目中无人。遇有中山先生革命老友,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叫他招待,他竟对来的华侨说:‘临时大总统府倒象你们的两广会馆,只要来了,有得住,有得吃,什么都不愁。’来访问总统的华侨们便向总统反映说:‘此人万不可用,不但撤职,还要查办。’中山先生为了团结陈其美的关系,仅仅把他撤职,让他回上海去。应居然要挟总统说:侍从队四十名卫士,是他从上海带来的,应当仍由他带回上海去”。并要郭汉章下令把40人带回上海。郭不愿回上海,应竟拿了4支左轮手枪,交给4个亲信卫士,要他们找机会把郭打死。郭得知消息后报告禁卫军总司令洪承点,洪打电话给陈参军要他报告总统,总统立刻指派秘书长胡汉民处理此事。胡汉民了解情况后,“下令把四支左轮手枪没收,并传应去,大加训斥一番,教他好好改过自新”。(郭汉章:《南京临时大总统府三月见闻录》,《辛亥革命回忆录》(六),第295—296页)据此,曾经训斥应夔丞的并非法制局局长宋教仁,而是总统府秘书长胡汉民。在应夔丞所写革命履历中,也曾提到他担任庶务长时,“会中山兄孙眉至宁,从卅余人,径居公府,(夔丞)以窒碍诸多,强令遣出”。(《应夔丞就身史及革命时经历上大总统呈文底稿一》(1912年),北京市档案馆,国民共进会全宗,档号J222-001-00022)又说:“中山兄来,驱逐之,因带人有三十余人之多。”(《应夔丞就身史及革命时经历上大总统呈文底稿二》(1912年),北京市档案馆,国民共进会全宗,档号J222-001-00006)照此看来,郭汉章的回忆比较可靠,应夔丞并未受过宋教仁面斥。又据《胡汉民自传》云:“庶务长沈〔缪〕某,自称内务大臣,招摇于外,又强役民间车马,不予值,余执付江苏都督庄思缄诛之。继者为应夔丞,兼卫队长,渐跋扈。余欲并诛之,先生(指孙中山——引者)不可,乃褫其职,而以朱卓文代。”(《胡汉民自传》,中华书局,2016,第100页)此亦可证与应夔丞关系不睦的是胡汉民而非宋教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