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构陷阴谋未果洪唆使应对宋“乘机下手”(第5/5页)
需要指出的是,洪述祖转而产生杀意,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或许是欢迎国会团经过三个多月的纷纷扰扰,渐归沉寂,也使他不得不另谋对待国民党领袖的办法。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曾于2月底在香港的一次演说中提到,有人问他欢迎国会团有无势力,梁回答说:“此系三五人把持,必不足为国会碍,现各省国会议员抵京者已有二百名外,广东也已到七人,正式政府必不致改期。”[148]一般舆论也认为:“该团体声焰虽炽,然其实绝非有力团体,不但革命巨子与该团无涉,且该团主义万难贯彻,势力渐归弩末。其中实状,早为明眼人窥破,故政府召集议员,组织议会,夷然进行,毫无窒碍。”[149]洪、应二人原本欲借政府欲解散欢迎国会团之机,操弄宪法起草,并损毁国民党领袖声誉,从而向中央索取30万元报酬,现在该团既然“势力渐归弩末”,甚至其发起人都向中央投诚,而二人又无法搞到所谓“宋犯骗案刑事提票”,因此不得不“于所图略加松劲”。但洪述祖显然不想放弃谋利机会,因此他很自然地想通过别的手段谋取利益,杀宋之意由此发生。
另须指出的是,应夔丞在受审时将“邓”说成邓良财,似有防止法官将“除邓”与“杀宋”关联之意,因应夔丞口中之邓良财为一武人,而宋教仁为国民党之思想家、活动家,两人差别实在很大,很难让人把二者联系起来。洪述祖则在1918年受审时,一方面将3月6日函说成是已经死去的赵秉钧授意,企图卸责于赵,掩盖其造意杀宋的事实;另一方面又称自己忘了“邓”之名字,回避应夔丞所谓“邓”即被徐州军官“捕杀”之邓良财的说法,以免法官由“除邓”联想到“杀宋”,其做法与应夔丞可谓异曲同工;洪甚至莫名其妙,将“邓”说成一“州官”,故意扰乱法官视线。[150]洪又说:“其‘激烈之举’者,非武力之激烈,亦系用文字鼓吹之激烈。”[151]试图否认“邓”为被杀之武人邓良财,却不料弄巧成拙,暴露出“邓”之激烈乃“用文字鼓吹之激烈”,然则非指《中华民报》邓家彦而谁?这样一来,“除邓”并“登其死耗”于《民强报》,不就是暗示要“杀宋”吗?京师高等审判厅1918年对洪述祖的二审判决,虽然采用了应夔丞的供词而未确认“邓”为邓家彦,但也指出:“‘邓’字既系邓良财,且死于被杀,洪述祖以之引譬‘激烈之举’,其为教唆应夔丞以‘除邓’之法除宋,事实已属明确。”[152]应该说这样解释基本还是正确的,未为洪述祖之诡辩所迷惑。[153]
宋案发展至此,毫无疑问,案情开始发生重大转折,由构陷“孙黄宋”,特别是构陷宋教仁,开始转向对宋“乘机下手”。洪述祖作为杀宋造意人确定无疑,他在3月6日函末要求应夔丞转嘱《民强报》“逐日”寄其一份报纸,意思就是说,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将要密切关注该报何时会登载宋教仁“死耗”了。宋教仁的命运如何,接下来就将取决于应夔丞如何回应洪述祖3月6日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