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土地国有化浪潮(第3/7页)

但问题是,这是我们的社会理想,却并不是农民个体的理想。上述大量数据显示的不仅是现实,而且是一种逻辑上的关系:勤劳勇敢的中国农民是现实的,当经济条件窘迫、生产能力不足时,他们需要帮助,需要礼尚往来;但是当他们一旦拥有足够的能量时,他们也会去剥削、去控制其他人,利用资源与能力的优势去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573。归根结底,无论穷富,人们都在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并通过最大化的利润追求去加快自己对“幸福生活”的追求。

地主不是“恶”的代名词,农民希望成为地主,这是一种朴素的自然的愿望。1954年03月1日的《人民日报》社论有这样一段表述:“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也随之增长,少数农民积存了一些粮食或其他副业收入后,就逐渐开始了囤粮、雇工、放高利贷和兼营商业等等资本主义活动。广西省容县专区一个县城内,有九十一个坐商是由农民改业的。江苏省一个民兵队长订了个一百字的‘五年计划’,打算三年做富农,五年当地主。另一个村干部的‘五年计划’是:先囤粮放债,再盖房买田,由贫农变成富农。”

农民的自发的愿望和我们革命的目标产生了矛盾,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如何扼制这一不良趋势的发展?

首先发现问题的山西省委开始了积极的行动。

1951年4月17日,中共山西省委书记赖若愚向上级递交了一份报告,《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报告中所要讲述的主要问题是这样的:

由于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战争时期的劳、畜力困难,已不再是严重的问题,一部分农民已达到富裕中农的程度,加以战争转向和平,就使某些互助组织中发生了涣散的情形。我们去年曾强调地提出了“组织起来与提高技术相结合”,解决了一些问题,但这一涣散趋势,并未完全扭转。从实践证明: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农民自发力量是发展了的,它不是向着我们所要求的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而是向着富农的方向发展。这就是互助组发生涣散现象的最根本的原因。当然这也不是说,目前已发展了多少富农,而是说富农方向已经是农民自发的一个趋势,这一问题,我们是很注意的。如搞不好,会有二个结果:一个是使互助组涣散解体;一个是使互助组变成为富农的“庄园”。……老区互助组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个转折点,使得互助组必须提高,否则就要后退,必须在互助组织内部,扶植与增强新的因素,以逐步战胜农民自发的趋势,积极地稳健地提高农业生产互助组织,引导它走向更高级一些的形式,以彻底扭转涣散的趋势,这是十分重要的。

那么如何引导呢?山西省委提出了两条意见:第一,征集公积金,增加公共积累;第二,加大按劳分配比重。当然这是关于国家大政方针的问题,山西省委不能决定,只能“上述意见,妥否?望示。”

山西省委的报告递到华北局,5月4日,以薄一波为书记、刘澜涛为副书记的华北局给了批复,全文如下:

山西省委并报中央:

《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意见已阅,你们抓紧对互助组领导,注意研究新发生的问题是对的。但你们提出:

一、用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办法来逐渐动摇削弱私有基础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是和党的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政策及共同纲领的精神不相符合的,因而是错误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任务只动摇封建私有,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和官僚资本主义私有;一般地动摇私有财产是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任务。目前你省有相当数量地区的互助组需要提高和巩固,但提高与巩固互助组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充实互助组的生产内容,以满足农民进一步发展生产的要求,而不是逐渐动摇私有的问题。这一点必须从原则上彻底搞清楚。

二、农业生产合作社,全省只能试办几个作为研究,展览和教育农民之用。即便试办,也要出于群众自愿,不能强行试办,更不宜推广。我们同意长治地委试办七个,但这七个是否出于群众自愿,请你们加以检查。

三、另据武光汤同志估计,山西全省参加互助的农户达百分之五十五(不包括临时小型互助),是否过高;即便如此,亦还有近一半农户未组织起来,因此,以山西全省来说,仍应把进一步组织起来的任务,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加以注意。详由出席此间互助组会议诸同志面达,你们研究讨论后的意见望告。

华北局

五月四日

刘少奇看了山西省委的报告,听了薄一波的汇报,1951年7月3日,对山西省委的报告作出批示,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