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升迁调补(第5/5页)
在士兵的补充方面,中国近代的兵源一向为募兵,至1936年起始推行征兵制。[115]抗战爆发后,亟需补充大量兵员,乃采用征募并行制,如1939年至1940年9月,共募集志愿兵近80营,各省又陆续将监犯35 000余名调服军役,[116]有些将领自行于家乡招募士兵,如杨森战前曾在四川广安家乡练兵三年,邻近县份经其训练的子弟,先后不下七八百万人。因此,抗战期间杨森不论抗战至何地,需要多少兵员,只要拍一电报返乡,地方上即会约齐人数,送至前方。农村子弟在征兵制度下,与其被征召至不熟悉的部队,尚不如自动投效杨森的部队。因此响应者日益踊跃,甚至在家乡自行做好军服,自己垫付旅费,至前方投奔杨部。[117]不过主要的兵源仍为征兵。计自1937年抗战初起,至1945年胜利之日止,全国实征募壮丁人数,共为14 049 024人。[118]学者刘馥曾比较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列强军事人力动员的情况,结果发现中国的动员率(mobilization index,指平均每年动员人数在人口中所占比例)仅有0.4%,而日本为1.3%,英国为1.4%,美国为2.4%,俄国为3.0%,德国为3.8%。[119]
战时中国不仅在军事人力动员的程度上,比不上其他国家,征兵政策推行的过程中,又曾发生许多的困难和流弊,[120]其原因在于实施征兵所需的各项基本条件,在此时的中国社会并未具备,不能与征兵政策相配合。其中最重要者如下:第一,户口行政不发达,以致影响壮丁调查工作,不仅无法取得有关人民的性别、年龄、疾病、职业、教育程度等资料,以为起、转、停、除、缓、免、禁役之参考,且无从分析各地人口组合,以作为分配名额的标准。第二,地方基层干部欠健全,对于兵役法令奉行不力,办理役政时,或为宗族姻亲情感所锢蔽而不肯征,或被豪强凶焰所慑而不敢征,或收权贵贿赂而不愿征,影响征兵成效甚巨。第三,国民所得普遍低,奉召入伍后待遇又不良,家庭生计顿时无法维持,使得一般民众视当兵为畏途。第四,国民知识水准不够,社会上仍流行“好男不当兵”的观念,对于征兵制度的真谛并不明了,往往规避兵役。[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