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疑案(第8/8页)

史可法如此因循守旧,实际上是将“高家军”当成了弃子,江北防线的实力被极大地削弱了。

“睢州之变”对史可法的打击太大,致使他认定“中原不可复为”,将高杰军队从睢州撤回徐州。由于善后处理不当,“高家军”陷入内讧。史可法无计可施,轻易放弃了军事重镇徐州,于二月南下,退保扬州,弘光政权在淮河的防线不攻自破。

从崇祯十七年(1644年)十月到弘光元年(1645年)三月,清、顺两大政权在西北死磕,南明弘光政权本可以在一旁养精蓄锐。但是,死性难改的“南混”却继续左手跟右手较劲,闹腾得大汗淋漓,上气不接下气。

“活雷锋”李自成为弘光政权争取到的宝贵喘息时机,就这样被“三大疑案”、“睢州之变”消耗殆尽。

真应了那句老话: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