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出戏的吊诡在于,包公审案的背景无疑是“王法”,但“王法”竟是那么随意、暧昧、空洞、多解(“赦活不赦死”之类),结果也就被把玩于包公的股掌之内。包公大于“王法”,公正大于“王法”,但包公是何人?公正在哪里?答案是,只在戏上,只在心中。这就是中国古代民间的“法治之梦”。
从以上几例,我们便可窥得元杂剧中“公案戏”的概貌。世界上再也没有另一个地方,像中国元代那样出现那么多舞台上的法庭和法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