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地皇三年(第14/14页)

甄阜紧急上奏朝廷,王莽闻之大怒,将李守投入牢狱。黄显为死党开脱道:“李守闻子无状,不敢逃亡,早已上书自首,归命宫阙。”王莽怒道:“李守何曾上书?”黄显道:“一查便知。”王莽这一查,还真有,顿时感觉面子十足,于是心情大悦,赦免李守无罪。

黄显趁热打铁道:“臣愿押解李守,俱至宛城,晓说李通来降。如不得成功,臣必令李守北向刎首,以谢陛下大恩。”王莽可不傻,让你们二人回宛城劝降李通,估计就一去不回了,于是道:再理会。

很快,甄阜又给王莽上了第二道奏章,云:在李府发现大量兵器粮饷,李通和诸兄弟畏罪逃亡,不知去向。王莽再次大怒,下令捕杀李守及其在长安的家眷,一个不留。

此时的王莽,已经顾不得自首免罪的惯例,他又新立了规矩:一个都不宽恕。当年刘崇和刘快的谋反,只是孤立事件,王莽当时政权稳固,有足够的安全感,所以能够表现出容忍和大度。今非昔比,帝国上下反贼如麻,王莽的安全感越来越脆弱,越来越迷信以牙还牙、以暴制暴,捕杀李守,正是要恐吓立威之意。由此也可见出,在帝王独裁之时,判例法根本不可能成为现实。朕即法律!帝王的个人喜怒,随时都会改变法律的适用尺度。

黄显自恃辩才,劝谏王莽,想要救回李守一家性命。王莽耐心听完,叹了口气,道:“君言甚佳,那就连你一起杀吧。”

长安开了杀戒,宛城自然见样学样。甄阜将李通兄弟、门宗共六十四人押入宛市,当着无数市民的面,一一诛杀,然后焚尸示众,命官吏拿着烧焦的残尸,晓谕南阳各地:敢有犯上作乱者,视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