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飘浮的神灵(第40/50页)

“五天内”,这意味着帝国政府答复的最后期限是25日。

接到照会后,惊慌失措的帝国政府立即发布了一系列镇压义和团的公告,包括以步军统领、监察院和顺天府衙门联合名义发布的维护北京城安全的《禁拳章程》和《告示》:“严格禁止练拳”,“聚众演练者,邻右同坐”,武卫军出发去“武装弹压”。

到这时为止,不管帝国政府是不是真的要处理义和团,局势已经到了为时已晚的程度了。

照会规定的最后期限一到,26日,京城内的各国公使召开了第五次会议。会议明确了各国出兵干涉中国义和团事件的决定,并且派了两名代表为此直接和帝国政府交涉。

28日,消息传来,洋人们更加不安了:义和团不但烧毁了丰台车站,津京铁路也被破坏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距离帝国都城路程最近的天津港,一直被帝国主义们视为得意时“进入”和危机时撤离的最重要的地点,京津铁路一旦中断就意味着各国驻京使馆的“后路”已经断绝——外国公使们已经被仇恨他们的帝国农民包围了。

这一天,帝国政府经过反复斟酌后,再次起草了严厉镇压义和团的《公告》。《公告》的草稿被交到了外国公使们面前。负责接待帝国官员的法国公使毕盛把这份草稿扔在一边看也不看。当天晚上,帝国政府又收到了一份照会——其实这是一份“命令”,内容是:奥、英、法、德、意、日、俄、美等国使节,已决定调集特遣部队立即前来北京,并要求大清朝廷提供运输便利。

中华帝国政府立即表示,不同意各国向北京派遣军队。

无论帝国政府怎样声明、警告、恳求,各国公使们一概不予理睬了。

30日,天津大沽口海面上,洋人的12艘军舰冒着滚滚浓烟势不可挡地开始向天津港开进。它们是:日本军舰“爱宕”号,英国军舰“阿尔及灵”号、“奥兰度”号,俄国军舰“朝鲜人”号、“德米特里·顿斯柯依”号、“大西索”号、“纳瓦林”号、鱼雷艇两艘,美国军舰“纽瓦克”号,法国军舰“笛卡儿”号,意大利军舰“爱巴尔”号。

外国军舰没有受到帝国方面的任何抵抗,帝国甚至连抵抗的姿态都没有,尽管中国的海岸布满了坚固的炮台、从外国进口的质量优良的大炮、充足的弹药和大量的守军。

当晚,各国军舰上的海军陆战队官兵在天津登上了中华帝国的国土。

外国军队已经在天津登陆,各国公使才向帝国政府宣布:无论帝国政府准许不准许,各国军队在中国登陆并且要进入北京的现实已经不可更改。帝国政府如能“善意地答应”,那么,外军只驻留到“不再有危险的时候为止”;而如果帝国政府反对,后果就“很难预料”了。最后,各国公使勒令帝国政府:必须当晚把外国军队将要进入北京的决定通知直隶总督裕禄——外国军队有选择前进方式的权利,向直隶总督通报是以免发生“不愉快”的事件。因为洋人们已经知道,虽然直隶总督裕禄没有给他的官兵下达阻击外国军队的命令,但是这个负责都城地区安全的最高军政长官却下达了一个类似小孩子玩游戏般的、颇有些幽默感的命令:禁止外国军队乘坐火车。

第二天,5月31日,一个初夏以来十分闷热的早晨,帝国的总理衙门答复各国公使:把原来反对外国派遣军队进入北京的决定改为“同意”。但是,各国来京保护使馆的兵力每个国家不得超过30名。

同一天,直隶总督裕禄接到帝国总理衙门的指令:允许外国军队乘坐火车。把阻止外国军队进入北京的义和团和同情义和团的帝国正规军从铁路线两侧调离,“以防冲突”。

然而,即便是帝国政府如此艰难屈辱的答复也已经形同一张废纸。外国公使们自己给自己定了一个“限额”:每个国家第一批进入北京的兵力以75人为限。

5月31日下午19时,夕阳已坠,天色未暗,漫天残霞。外国的军队自天津登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

在这个世界上,自从各国互相派驻使馆之日起,就有一条各国都要遵循的严格规定:使馆的保卫由所驻国负责,进驻国不得以确保使馆安全的名义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向所驻国派遣一兵一卒。向一个国家派遣武装力量——除非受到邀请,任何这样的举动,哪怕是一个暗示,都是对这个国家最严重的挑衅和侵略。这是涉及主权尊严和国家安全的问题。这是国际关系中常识性的国际法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