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关于居住在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状及对其可能拥有的未来的思考[1](第8/37页)
联邦政府对印第安人实施的政策没有各州对印第安人实施的政策那么贪婪和暴力,但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均缺乏良好的信用。
这些州在把所谓的法律恩典授予印第安人的时候[48],就已经预料到这些印第安人宁愿远走他乡也不愿意服从于这些法律;而中央政府在给这些不幸的人在西部安排永久的住所时,并非没有意识到它不能确保他们永远居住在那里。[49]
因此,这些州是凭借暴政迫使野蛮人逃离的,而联邦凭借它的许诺并借助于它的资源,帮助各州驱逐野蛮人。这些不同的措施致力于实现同一个目标。[50]
“根据统治全世界的我们的在天上的父的旨意,”切罗基部落在提交给国会的请愿书中写道[51],“美洲的红色人种变得弱小了,而白色人种则变得强大而知名了。”
当美国人的祖先登上美洲的海岸时,他们发现红色人种是强大的——尽管红色人种当时野蛮而无知,但他们友善地接纳了白色人种,并让出干燥的土地供白色人种歇脚。他们和平相处,握手言欢。
无论白人向印第安人提出什么要求,后者无不欣然满足。在那个时候,印第安人是施予者,而白人是乞求者。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改变。红色人种的力量变得微弱。随着邻居人数的不断增加,红色人种的权力变得越来越小,昔日遍布合众国各地的许多强大部落,如今幸免于难的只剩下几个了。曾经人数众多而且实力强大的北方诸部落如今几乎已经灭绝。这就是美洲的红色人种如今的遭遇。
我们这些幸免于难的红色人种难道也难逃同样的命运吗?[……。——编者注……]从无法追忆的时代起,我们共同的天上的父就将我们现在所占据的土地赐予我们的祖先。[……。——编者注……]我们的祖先又把这些土地作为遗产传给了我们,我们以尊敬的心情把它保存下来,因为这里埋藏着我们至爱的人。我们从未丧失或者放弃这种继承权。请允许我们冒昧地问问你们,除了继承权和自古以来的最先占有权,还有什么更充分的权利能够使一个民族拥有一片土地呢?
我们知道佐治亚州和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最近坚称我们已经丧失了这种权利——但我们认为这样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我们什么时候丧失了这种权利?我们犯下了什么样的滔天大罪,要将我们与故土永远分离?[52]你们是指责我们在独立战争时期曾在大不列颠王国的旗帜下与你们作战吗?如果真是如此,那么为什么在战后签订的第一个和平条约中,你们没有指出我们已经丧失了这种权利呢?为什么当初没有在条约中加入“美利坚合众国同意赋予切罗基部落以和平,但由于它曾经参加战争,现宣布将切罗基部落视为佃户,当与切罗基部落接壤的州要求它搬走时,它必须接受这样的要求”这样的条款呢?那才是你们提出这一要求的适当时机。但是,你们当时没有想到这一点,而我们的祖先也没有同意任何使他们丧失最神圣的权利和失去他们最宝贵的土地的条约。
这就是印第安人所说的一切;他们所说的都是真实的;在我看来,他们所预见的一切已是无法避免的了。
无论你是从哪方面来考察北美土著的命运,你只会发现他们的灾祸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他们继续保持野蛮,那么他们将被不断驱赶;如果他们想要变得文明开化,那么他们会因与比他们更开化的人相互接触而受到压迫和变贫困。如果他们继续从一个荒野逃到另一个荒野,他们会走向灭亡;如果他们设法定居下来,等待他们的仍然是灭亡。他们只有在欧洲人的帮助之下才能够变得文明开化,但欧洲人的到来使他们堕落,并使他们重新恢复野蛮的生活。只要他们继续在空旷的荒野中生存下去,他们就不会改变他们的民情,而当他们最终被迫想要去改变时,又为时晚矣。
西班牙人曾让他们的猎犬像追逐野兽那样追逐印第安人;他们不加区别、毫无怜悯地像摧毁一座城市那样洗劫新大陆;但他们未能摧毁一切,而且愤怒也有被熄灭的时候。在大屠杀中幸免于难的那部分印第安人最终与他们的征服者融合在一起,并接受了他们的宗教和民情。[印第安人至今仍享有那些曾经征服他们并且某一天可能再次统治他们的人的权利。][53]
相反,美国人对土著居民实施的行为还有讲究规矩和法律的表现。只要印第安人保持野蛮状态,美国人绝不干预他们的事务,并将他们视为独立的民族;在按照条约中规定的手段购买土地之前,他们不允许任何人占有印第安人的土地;如果碰巧某一个印第安部落不能在原地生活下去,美国人会像兄弟那样对它伸出援手,让它在远离故土的地方自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