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关于居住在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状及对其可能拥有的未来的思考[1](第5/37页)

[≠如果印第安人在放弃将欧洲人逐出美国领土的希望的同时,成功变得文明开化,他们仍可以逃离威胁他们的破坏,因为要逐出一个以农耕谋生的民族几乎是不可能的。≠]

不难想见的是,印第安人不是永远不想变得文明开化,就是他们想这样做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

文明是一个社会在同一个地方长期劳动的产物,它是代代相传的。在所有的民族中,文明最难以建立统治地位的民族就是狩猎民族。游牧部落虽然经常改变居住地,但他们在迁徙的过程中往往按照一定的路线,并不断重复以前的道路;而狩猎部落的住所则随着他们追逐的猎物的栖息地的改变而改变。

有人曾多次尝试将文明带给印第安人,同时任其保留流浪民族的习性;耶稣会士曾尝试在加拿大这样做,而清教徒曾尝试在新英格兰这样做。[25]但两者都未能创造出任何持久的东西。文明诞生于猎人的小木屋中,但又枯萎于森林中。这些在印第安人中传播文明的人所犯下的最大错误在于他们没有掌握这一点:要使一个民族变得文明开化,首先必须让它定居下来,而要使它定居下来,它就得耕种土地;因此,首先要使印第安人成为农夫。

印第安人不仅缺乏走向文明的这个初步行动,而且很难让他们采取这个初步行动。

人们一旦沉迷于懒散而充满冒险的猎人生活,几乎就会对农耕所需的定期而有规律的劳作感到一种难以克服的厌恶感。你甚至可以在我们的社会中看到这种现象,但这种现象在狩猎习惯已经成为民族性习惯的民族中更为明显。

除了这个一般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但只存在于印第安人中的原因。我在前文中已经提到这个原因,但我认为我必须在这里重复一次。

北美的土著不仅把劳动视为坏事,而且把劳动视为不光彩的事情,他们的傲慢与文明之间的对抗就像是他们的懒惰与文明之间的对抗。[26]

没有一个印第安人不认为悲惨地生活在自己用树皮盖的小屋中就是没有维护自己的骄傲和失去了个人价值的表现;他们认为辛苦的劳动是有辱人格的活动;他们将农夫比作耕田的牛,并将我们的每一种手艺都视作奴隶的工作。这并不是说他们不认同白人的能力和伟大的智慧;但是,即便他们赞扬我们的劳动成果,他们也蔑视我们获得这些劳动成果的手段;而且,即便他们受到了我们的影响,却仍然觉得他们自己比我们更优越。在他们看来,打仗和狩猎是唯一能够体现人类价值的工作。[27]因此,悲惨地生活在森林深处的印第安人与中世纪生活在城堡中的贵族[28]有着同样的思想和见解,他们只要变成征服者,便与中世纪的贵族毫无差别了。这是多么奇怪啊!如今,欧洲的古老偏见存在于新大陆的森林之中,而不是存在于居住在新大陆沿岸的欧洲人中。

在本书的内容中,我不止一次试图使读者理解,社会状态在我看来对法律和民情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请允许我在这个主题上补充几点。

当我发现我们的祖先日耳曼人与北美的游猎部落在政治制度上存在相似之处时,当我发现泰西塔斯叙述的习俗与我有时目睹的印第安人的生活习惯存在相似之处时,我不禁认为既然同样的原因在两个半球造成了同样的结果,那么要在明显不同的人类活动中找出少数几个促使其他事实产生的主要事实不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不禁想在我们所说的日耳曼人的政治制度中找到野蛮人的习惯,在我们所说的封建思想中找到野蛮人的观点。[29]

尽管恶习和偏见在妨碍北美的印第安人成为农夫和接受文明,但是现实的需要有时迫使他们这样做。

南部的几个相当大的部落,尤其是其中的切罗基部落和克里克部落[30],发现自己已被欧洲人所包围了,这些欧洲人有的从大海沿岸登陆,有的沿俄亥俄河顺流而下,有的沿密西西比河逆流而上,同时蜂拥至他们的周围。他们没有像北部的那些部落那样被从一个地方驱赶至另一个地方,但他们逐渐被限制在一块非常狭窄的土地上,就像是被猎人赶进圈套的猎物那样,只能束手就擒了。这些被置于死亡和文明之间的印第安人发现自己只能像白人那样通过劳动养家糊口;因此,他们成为农夫,但他们并没有完全放弃他们原有的习惯和民情,他们只是为了生存而做出了必要的牺牲。

切罗基部落比其他部落更进步一些;他们创造了一种书面语言,建立了相当稳定的管理组织;而且,由于新大陆中的一切都以极快的速度发展,所以他们在所有人都拥有衣物之前就拥有了第一份报纸。[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