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9/12页)

1870年代中国开始向国外派遣外交代表时,总理衙门请李鸿章推荐人选。他忠告总理衙门说,出使欧洲列强诸国之人须极为可靠并为朝廷命官。这样他们才不至于被外国人歧视,但是,由于没有人愿意出使国外,李鸿章很是聪明,将实际选择一事推给总理衙门。[103]当时的中国人一般认为,出使国外比受惩罚还要糟糕,明智的人是不会自愿出使国外的。1875年,朝廷任命了第一位驻外公使。但是他企图谢绝这一差使。[104]不过,在中国派遣驻外公使的头三十多年间,大部分驻外公使或是李鸿章的朋友,或曾作过他的幕友,正如1875—1901年间驻英中国公使名单表明的那样:郭嵩焘(1875—1878),李鸿章丁未同年、前幕友;曾纪泽(1878—1885),曾国藩之子;刘瑞芬(1885—1889),安徽人,太平天国时期曾在李鸿章手下供职;薛福成(1889—1893),前幕友;龚照瑗(1893—1896),合肥人;罗丰禄(1896—1901),曾多年担任李鸿章私人秘书和译员。[105]

因为中国公使是被派往异国他乡生活在蛮夷中间,因此人们认为只有公使们才应该有权力挑选随从人员并支付其薪金,通过这种办法,驻外公使就能在自己身边集聚一批和谐相处并能加速事情进展的人。[106]这是一种由政府许可了的幕府制度的扩大,它间接地有助于李鸿章维持其政治权力。李鸿章有如此众多的前幕友和朋友担任驻外公使,使他有可能在公使馆中安置自己的人去历练。其子经方为了获得办理外交的经验,担任过驻英公使馆参赞,后来成了中国驻日公使(1890—1892)。这样,李鸿章就既能够招徕追随者,又能多少垄断外交界。

从理论上讲,公使和使团都直辖于朝廷和总理衙门,1877年朝廷下令各公使每月向总理衙门汇报情况,但是,这一旨令却鲜被遵守,事实上,总理衙门只得到处理日常事务的权力。按照惯例,驻外公使可越过总理衙门直接上奏皇帝,但是他们的电信是由李鸿章设在上海的轮船招商局总部中转的,因而毫无疑问李鸿章也能得到一份电信抄件。反过来也是一样。朝廷的指示是由兵部送交在天津的李鸿章拍发给各公使的,因而,李鸿章对正在进行的事情了如指掌,更何况公使们通常都与李鸿章保持着某种联系,毕恭毕敬地向他提供有关西方枪炮、轮船、新发明和政局等情况的情报。[107]

尽管李鸿章拥有如此广泛的权力网,但是,要想使其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发生效力,他还缺少一种必要的因素——最高权力。虽然他肩负着许许多多额外职责,但归根结底还是朝廷说了算。他的不幸就在于,他不得不依赖这样一个主子,这个主子从心底里是排外的,同时又惧怕国内各集团权势的增长,尤其是如果这些集团势力是汉人的话。正由于此,李鸿章从来没有能得到主子对他全心全意的支持,而这是他要战胜保守派对其自强措施的阻挠和同僚的嫉恨所需要的。在清朝政治体制下,每一位大学士、总督、御史、巡抚及其他高级官吏都有权对国家各种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因而,朝廷得以利用各种对立的意见,挑拨离间,达到防止地方督抚在某人领导下团结起来夺取最高权力的企图。李鸿章能够取得斐然可观的成绩,但是他不能够压制住他的敌手。而这些敌手时刻都在准备着乘人之危将他打翻在地。

李鸿章不是独裁者,而仅仅是一个总督,他的思想与政策具有令人厌恶的亲外色彩,因此,他不但不得不与那些也有自强思想的高官显吏如左宗棠、张之洞、翁同龢等相竞争,而且还要忍受在人数上占优势的保守派无休止的批评。他对敌手们一方面是竭尽嘲讽之能事,另一方面又为他们的势力强大而由衷叹服,因此,尽管他把御史及其他保守派比作“盲眼‘书蠹’,欲以一不变之古方疗百疾”[108],将其喧嚷形容为“犬吠”[109],但是他还是密切关注着他们的一举一动。1877年保守派抨击郭嵩焘、反对出版其日记的喧嚣和中法战争中对李鸿章个人的恶意辱骂,使他强烈感到保守派势力是相当强大的,单靠他们的人数和众口一词的力量就是以使权位稍低的人物身败名裂。在1879年崇厚签订《里瓦几里条约》及其因此被革职拿问所引起的一片喧腾中,李鸿章与外国人一起合力保全崇厚的性命,据记载,李鸿章曾说,有四十道奏折请杀崇厚之头,在这样巨大的压力之下,不能想像有什么人能侥幸活命。他又说,五道奏折即足以把某人革职,十五道或二十道奏折则能置其于死地。[110]

关于中国与西方的关系,李鸿章的基本政策由三点组成:(1)以他从同外国人打交道过程中和从以前西方列强对中国发动的战争中得到的教训为基础重整国防;(2)严守与外国人订立的条约,使其无可指责抱怨;(3)与外国人发生矛盾时,不论孰对孰错,亦不论原因为何,须照其所请迅速办理。李鸿章从内心来讲并不是个和事佬,也不是个和平主义者,他是在拖延时间,以便在中国建立起抵御列强的力量。不管主战派如何喧嚣,他个人的亲身经历和他具有的关于西方的知识都告诉他:中国无力抵御外来进攻。[111]因而,为了购买外国武器,也为了争取时间,他不得不埋头顶着保守派的阻挠反对,顶着这个国家所奉行的政治信条和社会道德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