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7/9页)

昔日蒙师门奏派,鸿章与昌歧统带此军,四载以来,欢洽无间。昌歧每言常愿合伙,不愿分离,真死生患难之交。昌歧昨得调淮之信,忧惶无措。吾师识将意顺兵心,谅能体恤及此。如必欲其去,或奏令鸿章偕往,……仰候鉴裁。[94]

1863年7月14日,李鸿章又致函曾国藩,谓:“昌歧固畏淮苦,此间实系万不可少之人。前吴绅有公呈吁留,附呈钧鉴。”[95]在又写了几封语气相同的信之后,李鸿章终于用上了十分强硬的口吻:“……昌歧不行,鸿章不遣,再将昌歧与鸿章一并参办,死亦甘心,……而遽科鸿章以拥兵自卫之罪。‘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语有之乎?吾师海量盛德,求勿以此纤芥致伤天和,鸿章与昌歧从游有年,……”[96]尽管这最后一封信听起来像是一道最后通牒,李鸿章还是压住火气,恳求曾国藩考虑到人之常情和他的耿直性格而使此事顺利解决。这时的李鸿章对曾国藩其人已经十分了解,他还知道适可而止,不使事情陷入僵局。

李鸿章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领袖。根据《领导人的职能》一书著者切斯特·巴纳德的理论,领导人首要的、独一无二的贡献应是对组织的忠诚,因为正是他被要求来出面维持组织内部的运转。李鸿章既忠于国家,也忠于幕府,而且永远是专心致力于工作。他的精力、自信、务实和权力欲定下了他全部行为的基调。他的职务使他具有开创新事物的权力,他的财富使他有可能聘用给他出谋划策并有能力执行他的计划的幕友。下属的忠诚可以用钱买,也可以用权压,但是这种忠诚充其量也还是很脆弱的。由于幕府的私人性质,要想使其行之有效,其成员必须是由奉幕主为核心的志趣相同的人组成,使他们围绕在幕主周围的,不只是金钱,而是相互忠诚和共同利益的纽带,是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可名状的吸引力,这对一个伟大领袖来说是十分必要的。李鸿章就是这样一个领袖,他罗致到身边的幕友,也和他本人一样,是中国新事物和旧事物的混血儿。

[1]《李集·遗集》,卷6,第16页;黄云:《续侈庐州府志》,卷31,页10a。

[2]《清史稿》,列传198,下,第1333页;《李集·国史本传》,卷首,页12a。

[3]黄云:《续修庐州府志》,卷22,页2b。

[4]《李集·函稿》,卷4,页21b。

[5]李书春前引文,第101—102页;《李集·国史本传》,卷首,页12a—b;胡滨:《卖国贼李鸿章》,第8页。

[6]李书春前引文,第101—102页;《大清历朝实录》,道光朝,卷440,页4a—b;恒慕义前引书,Ⅰ,第464页;薛福成:《李傅相入曾文正公幕府》,第160页。

[7]薛福成:《李傅相入曾文正公幕府》,第160页。

[8]同上。

[9]李书春前引文,第102页。

[10]《李集·国史本传》,卷首,页12b。

[11]同上。

[12]同上。

[13]《清史稿》,列传198,下,第1333页;恒慕义前引书,Ⅰ,第465—466页。

[14]李书春前引文,第101页;《李集·国史本传》,卷首,页12a;胡滨前引书,第8页。

[15]李书春前引文,第102页。

[16] 《清史稿》,列传198,下,第1333页。

[17]《清史稿》,列传198,下,第1333页。

[18]同上。

[19]恒慕义前引书,Ⅰ,第466—469页。

[20]罗林森:《中国海军,1839—1895》(博士论文),第636、637—639、639—640、644、645、681—682、687页,经作者同意引用;恒慕义前引书,Ⅰ,第467页。

[21]《清史稿》,列传198,下,第1333页;布鲁纳特和哈格尔斯特拉姆:《中国当代政治组织》,第131号,第43页。(不确,应为“文华殿大学士”。——译者)

[22]《清史稿》,列传198,下,第1333页。

[23]同上,第1334页;美国国务院:《美国驻天津领事急件,1868—1906》,第4卷,1894年2月16日里德致尤尔。

[24]容闳:《西学东渐记》,第142页;梁思光:《李鸿章卖国史》,第5页;勒鲁瓦—博利乌:《亚洲的复兴》(第三版),第372页;丁韪良:《花甲记忆》,第348页;道格思爵士:《北京政治家》,载《19世纪》,ⅩL,第896页。

[25]张宗义(音):《合同》,手稿,1904年4月4日立,1918年5月10日改立,原件在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已故之李国超处,著者有复制件。

[26]1963年6月13日在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访李国超。

[27]米勒:《中国:古代和现代》,第321页;1963年6月13日在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访李国超;李家煌1962年2月28日香港来信。

[28]阿灵敦:《青龙过眼》,第24页;濮兰德:《李鸿章》,第22页。

[29]立德夫人前引书,第262—2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