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与湘系集团之博弈(第2/3页)

(二)利用、抑制、打击、分化、瓦解地方实力派集团

清政府既然无法收回在战争过程中失落到地方督抚手中的权力,又不愿意使自己就这样处于软弱的地位,因而,就要利用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千方百计地抑制地方督抚,借以维护清王朝的统治。其主要措施就是利用与制造各种矛盾,运用驾驭之术,使地方督抚,特别是湘淮两大集团,相互制约,以达到分而治之的目的。主要表现在:

1.袒沈压曾。沈葆桢本属曾国藩的幕僚,曾国藩曾经重用他征收厘金、办理营务,后又保奏他担任江西巡抚。同治三年(1864年)三月,正当曾国藩粮饷困难、日夜忧惧、围攻天京之役功亏一篑之时,沈葆桢未经协商,突然奏准将原解安庆粮台的江西厘金全部截留,留充本省之饷。曾国藩闻讯惊慌,上疏力争。清政府乘机偏袒沈葆桢,不仅将曾国藩经办的江西厘金全部划拨归沈葆桢使用,还指示户部对曾加以刁难,使曾背上广揽利权、贪得无厌的恶名。由此引发了曾、沈之间的一场内争,致使二人关系从此破裂,而清政府则坐收渔人之利。

2.抑曾扬左。清政府分化曾国藩集团的政策,除了佑沈压曾之外,还有一条,这就是抑曾扬左。左宗棠生性狂傲,自视甚高,长期以来,对曾国藩在这个集团中的领袖地位,心中很不服气,不时发起挑战。清廷正好利用这种矛盾,一方面对曾氏兄弟加以抑制。另一方面,又不断对左宗棠加以重用。在使曾国藩的亲信纷纷落职的同时,又将左宗棠及其亲信安置到曾氏亲信原来的位置上,从而达到分而治之的目的。

3.抑湘扬淮。李鸿章及其淮系军队本为曾国藩一手提拔而成,但李鸿章自成山头后便对曾国藩阳奉阴违。正是根据这种情况,清政府设下抑湘扬淮之策,利用李鸿章打击曾国藩与其他湘军将领,从而达到分而治之的目的。从同治八年至同治十三年(1869—1874年)总督的任命中便可充分体现出这一点。在这6年中,两江、陕甘和云贵三总督,分别为湘军集团曾国藩、左宗棠、刘岳昭等人出任,而直隶除了曾国藩有一年多担任总督外,和湖广一起则归李瀚章、李鸿章二兄弟。而早在同治三年(1864年)时,湘军集团就已有6位总督,淮军集团尚还无1人担抚总督职务。清廷这样的安排自有其深意,让李氏兄弟同膺重任,不仅是以罕见的殊荣笼络之,而且还有平衡湘淮二集团的一面。更何况李鸿章在同治十三年(1874年)又升至殿阁最高的文华殿大学士,而此时曾国藩还只是等级稍次的武英殿大学士。不仅如此,清廷还重用李鸿章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让其参与中枢大政。这样抑湘扬淮,除了李鸿章为人圆滑、长袖善舞外,更主要是淮军集团为后起之秀,资历声望、军政实力等都还远不如湘军集团,让之处于较优的地位,就可以起到有力的平衡作用。

(三)扶植清流派,从舆论上抑制地方实力派

清廷制约地方实力派的招术还有以文制武,即以言官、御史、词臣从舆论上制约地方实力派。在清朝中央政府中,除掌握实权、津要的军政官员外,还有一部分可以制造舆论的力量,如都察院六科十三道监察御史、詹事府所属词臣等。他们地位虽然不高,既无决策权又无执行权,但他们可以接近朝廷,上书言事,参与一些问题的讨论。而御史还可以风闻奏事,不会因言而获罪。所以,他们所奏无论对与不对,朝廷采纳与否,内阁一旦发抄,便经由《京报》风闻全国,形成一种舆论的力量,即所谓的“清议”。任何官员,一旦受到舆论的贬损,便会在政治上陷于被动,重者丢官,轻者降调,最低也会影响自己的前程。因而,一般人都害怕受到清议的指责。掌握皇权的慈禧太后,不可能不对之加以发挥和运用。

事实上,面对积重难返、外重内轻的权力格局,同治三年(1864年)以来,慈禧太后即注意刻意培植和利用清议的力量,制造舆论,操纵形势,以达到打击和控制握有重权的地方实力派的目的。

同治四年(1865年),醇亲王奕譞指示其爪牙蔡寿祺首先发难,毫无根据地指责湘军元老陕西巡抚刘蓉向权贵行贿,并对曾国藩、曾国荃、骆秉璋、李元度等人大加非议责难,要求清廷“振纪纲”,对他们严加训诫,甚至给予处分。其打击湘军集团,剥夺他们的权力,树立清廷的纪纲之意图十分明显。

同治五年(1866年),正当清廷与曾国藩集团之间因曾国荃参劾满员湖广总督官文关系骤形紧张之际,曾国藩又剿捻受挫。京中御史乘机纷纷上疏弹劾曾国藩,致使曾国藩心怀惊惧,有苦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