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家书(第6/46页)

余于初六日所发之折,十月初可奉谕旨。余若奉旨派出,十日即须成行。兄弟远别,未知相见何日?惟愿两弟戒此二字,并戒各后辈当守家规,则余心大慰耳。

致四弟·以不轻非笑人为第一义 咸丰十一年二月初四日

澄侯四弟左右:

弟言家中子弟无不谦者,此却未然,余观弟近日心中即甚骄傲。凡畏人不敢妄议论者,谨慎者也;凡好讥评人短者,骄傲者也。

谚云:“富家子弟多骄,贵家子弟多傲。”非必锦衣玉食,动手打人,而后谓之骄傲也。但使志得意满,毫无畏忌,开口议人短长,即是极骄极傲耳。

余正月初四日信中言“戒骄字,以不轻非笑人为第一义;戒惰字,以不晏起为第一义”,望弟常常猛省,并戒子侄也。

致九弟·季弟故将劳谦廉三字,时时自惕 同治元年五月十五日

沅、季弟左右:

帐棚即日赶办,大约五月可解六营,六月再解六营,使新勇略得却暑也。小台枪之药与大炮之药,此间并无分别,亦未制造两种药。以后定每月解药三万斤至弟处,当不致更有缺乏。

王可升十四日回省,其老营十六可到,到即派往芜湖,免致南岸中段空虚。

雪琴与沅弟嫌隙已深,难遽期其水乳。沅弟所批雪信稿,有是处,亦有未当处。弟谓雪声色俱厉。凡目能见千里,而不能自见其睫,声音笑貌之拒人,每苦于不自见,苦于不自知。雪之厉,雪不自知;沅之声色,恐亦未始不厉,特不自知耳。曾记咸丰七年冬,余咎骆文耆待我之薄,温甫则曰:“兄之面色,每予人以难堪。”又记十一年春,树堂深咎张伴山简傲不敬,余则谓树堂面色亦拒人于千里之外。观此二者,则沅弟面色之厉,得毋似余与树堂之不自觉乎?

余家目下鼎盛之际,余忝窃将相,沅所统近二万人,季所统四五千人,近世似此者曾有几家?沅弟半年以来,七拜君恩,近世似弟者曾有几人?日中则昃,月盈则亏,吾家亦盈时矣。管子云:“斗斛满则人概之,人满则天概之。”余谓天之概无形,仍假手于人以概之。霍氏盈满,魏相概之,宣帝概之;诸葛恪盈满,孙峻概之,吴主概之。待他人之来概而后悔之,则已晚矣。吾家方丰盈之际,不待天之来概、人之来概,吾与诸弟当设法先自概之。

自概之道云何?亦不外清、慎、勤三字而已。吾近将清字改为廉字,慎字改为谦字,勤字改为劳字,尤为明浅,确有可下手之处。沅弟昔年于银钱取与之际不甚斟酌,朋辈之讥议菲薄,其根实在于此。去冬之买犁头嘴、栗子山,余亦大不谓然。以后宜不妄取分毫,不寄银回家,不多赠亲族,此廉字功夫也。谦字存诸中者不可知,其著于外者约有四端:曰面色,曰言语,曰书函,曰仆从属员。沅弟一次添招六千人,季弟并未禀明径招三千人,此在他统领所断做不到者,在弟尚能集事,亦算顺手。而弟等每次来信,索取帐棚子药等件,常多讥讽之词,不平之语。在兄处书函如此,则与别处书函更可知已。沅弟之仆从随员颇有气焰,面色言语与人酬接时吾未及见,而申夫曾述及往年对渠之词气,至今饮憾。以后宜于此四端痛加克治,此谦字功夫也。每日临睡之时,默数本日劳心者几件,劳力者几件,则知宣勒王事之处无多,更竭诚以图之,此劳字功夫也。

余以名位太隆,常恐祖宗留贻之福自我一人享尽,故将劳、谦、廉三字时时自惕,亦愿两贤弟之用以自惕,且即以自概耳。

湖州于初三日失守,可悯可儆。

致九弟·季弟无人不由自强自立做出 同治元年五月二十八日

沅、季弟左右:

沅于人概天概之说不甚措意,而言及势利之天下,强凌弱之天下,此岂自今日始哉?盖从古已然矣。

从古帝王将相,无人不由自立自强做出。即为圣贤者,亦各有自立自强之道,故能独立不惧,确乎不拔。昔余往年在京,好与诸有大名大位者为仇,亦未始无挺然特立,不畏强御之意。

近来见得天地之道,刚柔互用,不可偏废,太柔则靡,太刚则折。刚非暴戾之谓也,强矫而已;柔非卑弱之谓也,谦退而已。趋事赴公则当强矫,争名逐利则当谦退;开创家业则当强矫,守成安乐则当谦退;出与人物应接,则当强矫,入与妻孥享受则当谦退。

若一面建功立业,外享大名,一面求田问舍,内图厚实。二者皆有盈满之象,全无谦退之意,则断不能久。此余所深信,而弟宜默默体验者也。

致九弟·不愿弟等各逞己见于门内 同治元年六月廿日

沅弟左右:

此次洋枪合用,前次解去之百支,果合用否?如有不合之处,一一指出。盖前次以大价钱买来,若过于吃亏,不能不一一与之申说也。吾固近日办事,名望关系不浅,以鄂中疑季之言相告,弟则谓我不应述及,外间指摘吾家昆弟过恶,吾有所闻,自当一一告弟,明责婉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岂可秘而不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