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顺治朝(第5/28页)

于是,不管是被说服了或是受到胁迫,议政王大臣会议接受了谭泰的意见,1651年7月15日,宣布陈名夏和洪承畴无罪。上疏弹劾也们的张煊,则被认为“心怀妒忌,诬蔑大臣”,判处死刑。

抑制贵族

尽管皇帝在后来的回忆中认为对陈名夏的论劾值得重视,但在7月审讯后的日子里顺治还是继续信任并提拔了这个前明朝官员。如果说稍有不同之处的话,那就是对陈名夏的评价看来变得更高了。在大学士陈泰、李率泰被罢免后,1651年9月8日陈名夏被重新任命为弘文院大学士。与此同时,皇帝继续支持的政策是,或者更加宠幸他的近臣大学士们,或者试图抑制满洲贵族的一些特权和过分的行为。例如,刑部的惯例是立即审讯在各官衙内遭到弹劾和被认为有污秽之举的官吏。这就将最终决定绝大多数中下级官员命运的权力交到了各部长手里。顺治则相反,他命令所有的弹劾章疏都要先直接上奏,由皇帝近臣决定某个官员是该受审还是继续留任,这样就把更多的裁判权交给了内三院。同时,顺治下诏将刑事起诉扩大到那些满洲贵族的成员,他们招徕投充,减损了汉族人口。在这个问题上皇帝所持的家长式态度是与多尔衮极为相似的:

朕闻之,不胜痛恨,帝王以天下为家,岂有厚视投充、薄待编氓之理。况供我赋役者民也,国家元气赖之;投充者奴隶也,今反借主为护身之符,藐视有司,颠倒是非,弁髦国法,欺压小民,若不大加惩治,成何法纪!自今以后,上自朕之包衣牛录,下至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侯、伯、诸臣等,若有投充之人仍前生事害民者,本主及该管牛录果系知情,问连坐之罪。

不过虽然语调与前摄政王相似,顺治的政策却严厉得多。在这类事件上顺治皇帝剥夺了占有投充者的满洲贵族的刑事豁免权,这样就把皇家权威扩展到了贵族头上,远远超过多尔衮所曾做的。事实上,他和他的谋臣是在宣布,如果皇朝要想继续赢得民心,就必须严格抑制官员和贵族的特权。像赵开心这样特别大胆的“言官”被任命为左都御史,也正表明了朝廷的这个政策。赵开心以论劾吏蠹、无所畏避而出名。

在某种程度上,皇帝于1651年10月1日突然诏责谭泰,同样体现了君主对贵族特权的否定。苏拜在议政王大臣会议上攻讦这位满洲一等公,说他阿附多尔衮。但顺治对这位吏部尚书的指责则主要强调了另一方面,即谭泰企图将他个人的影响扩大到政府其他各部,经常使官吏误以为谭泰的意志也就是皇上的愿望。自然,在付狱受审中,还有其他的指责。许多证人都说谭泰专横,包括对待宗室成员。不过,虽然这些指责有助于谋取宗亲和议政王大臣会议其他贵族的支持,他们或者受过这个新授一等公谭泰恣意专横的当众侮辱,或者被他对多尔衮的谄媚所激怒,但皇帝对于他“部中事一切事务朦胧奏请”,以及他不断的“但知为己营私”的愤恨,才最终导致他受诛身死。

随着谭泰的被处死,至少就君主与贵族之间的斗争而言,顺治看来终于成了自主的主人。尽管济尔哈朗仍然是朝中极有势力的人物,到1655年去世时他一直是贵族中的首领,但从今往后,只要顺治在世,就没有任何贵族成员或是他们的联盟能有效地向君权挑战了。随后,在1651年的最后几个月,顺治完成了从一个在极有势力的摄政者监护下的幼主到独立自主的君主的转变。1651年10月31日,宫城南门“承天门”被改为“天安门”。虽然《实录》中对这一名称的改变未做任何解释,但它看来似乎象征着从庆贺刚刚君临天下(这是多尔衮的骄傲)到颂扬天下大治(这是顺治的愿望)的转变。随着顺治在政治上日臻成熟,他将自己的童年永远地撇在了身后。9月,他娶了自己的表妹;12月13日,也许这个日子比前者更为重要,一个宫妃为他生了第一个儿子。

当然,日益强大的皇权不能够一概视同于福临个人的权力。毋容置疑的是,在与势力强大的贵族较量的这一时期,年轻的皇帝得到了谋臣小心谨慎的指导和帮助。毫无疑问,宦官吴良辅对于团结官吏支持皇帝,反对议政王大臣会议中和官僚中的亲多尔衮分子,在幕后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实际上,宦官支持皇权的重要意义,可以从后来于1653年7月置立臭名昭著的十三衙门推知一二。十三衙门由内侍组成,其中有些人负责起草诏令,任命官员。这样,继承权斗争的结果之一就是内朝宦官势力的复兴,它体现了明制的部分恢复。另一个反映着明制恢复的结果是,作为皇帝私人谋臣的大学士势力扩大了。因而,皇权的胜利也在君主与其儒家谋臣之间造成了新的紧张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