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南京的陷落(第9/22页)

予向在沈京,即知燕山物望,咸推司马。及入关破贼,得与都人士相接见,识介弟于清班,曾托其手勒平安,奉致衷绪,未审何时得达?

这封信后面的要点是,明主在南京继位有违《春秋》大义——它禁止在弑君者受到惩罚之前登基继位。李雯接着指出,正当清王准备发动讨伐李自成的战斗时,这种行为造成了多么大的问题:

夫国家之抚定燕都,乃得之于闯贼,而非取之于明朝也。贼毁明朝之庙主,辱及先王,国家不惮征缮之劳,悉索敝赋,代为雪耻,仁人君子,当如何感恩图报……今若拥号称尊,便是天有二日,此殊为不可。再者,汝等知否,汝乃为“弱主”卖命耶?

这种论调并不陌生,确实,这是在1644年秋天,清之所有宣传里反复申述的中心思想。但其独具匠心之处又在于,李雯写给史可法的这封用心良苦的信,并不赞成阎尔梅一类人所提倡的那种极端原则。在援引了为清朝效力的吴三桂和受到尊敬的其他明朝官员的例子以后,多尔衮的信补充说道:

晚近士大夫好高树名义,而不顾国家之急,每有大事,辄同筑舍。昔宋人议论未定,而兵已渡河,可为殷鉴。先生领袖名流,主持至计,必有深惟终始,宁忍随俗浮沉?取舍从违,应早审定。

很有可能,史可法在自己的营帐中对那些激进分子们也讲过这一类话语。政治才能和历史智慧要求这个聪明绝顶的人不能仅仅追求那种使个人留芳千古的诱惑,以及对原则信仰怀有私心的献身;相反,为百姓服务和对国家负责,要求他在道德操守与灵活权变之选择上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然而因为这些充满忠告的建议是由另一些人、特别是那些已经降清的人提出来的,因此,史可法自己的腰板挺了起来。在答复多尔衮的信中(这封信可能是李雯的文友侯方域起草的),史可法耐心地驳斥其提到的关于皇统和分裂的谬说的每一个论点,建议以同盟者的身份与清相处,并且请求他们的合作以反对农民起义。实际上,在这封信中,史可法甚至通过左懋第的和谈使者答应与满人谈判,把他们当作与中国和睦相处的另一个国家的代表。但是当谈到接受满人做他的新统治者以及背叛明朝时,史可法抛弃了他可能有过的其他想法,在那篇后世学童都熟知的文章中,他义正辞严地说:

可法北望陵庙,无涕可挥,身陷大戮,罪应万死。所以不即从先帝者,实为社稷之故也。传曰:“竭股肱之力,继之以忠贞。”

1644—1645年冬初,史可法的这个措辞强硬和带有挑战意味的回答,给所有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它表明了史可法对自己拒绝投降的立场有深刻的理解——换言之,这是一种生死选择,而不仅仅是无关痛痒的个人内省。

然而,从那以后,史可法发动反攻的希望化为了泡影。和史可法最初接到多尔衮信件的时候相比,满人已经更像是天下的争夺者了。现在敌人已经兵临城下,史可法的努力显然已经失败了,他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而且更为矛盾的是,如果现在改变他的主意的话,将会加重他的失败。选择“政治家”式的权变方法将会使人们嘲笑他以前的正义情感,会加强他失败时的绝望无助。对史可法来说,在他尚可以与满军将领平等地会谈时,与敌人缔结和约还算容易一些。然而到了现在,动摇意味着不幸。毫不犹豫地接受命运已是唯一的选择。正像孔子所说的那样,要“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不同于阎尔梅速战速决的主张,史可法看来是采取了一种更为持久的策略。不过就个人而言,当这种结局日渐临近的时候,他为自己的失败承受了剧烈的感情痛苦。为保卫扬州,他采取了完全的防御性战略。他已不能冲锋陷阵,与敌人面对面厮杀了,而只能留在城内,坐以待毙。他写信给家人说:

恭候太太、杨太太、夫人万安。北兵于十八日围扬城,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来。法早晚必死,不知夫人肯随我去否?如此世界,生亦无益,不如早早决断也。太太苦恼,须托四太爷、太爷、三哥、大家照管炤儿,好歹随他罢了。书至此,肝肠寸断矣。四月二十一日(五月十六日)法寄。

正是在这种绝望的情绪中,史可法几乎默默地准备着他的死亡。随后他写道,他的失败可能会损害他的名节:“败军之将不可言勇,负国之臣不可言忠。”而与此同时,置生死于度外本身就是一种道德。他曾引用孔丘弟子曾子的话私下对他的幕僚应延吉说:“死而后已,不亦远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