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清朝统治的建立(第7/34页)

正是由于上层官僚与中举名单中籍贯比例的这种重大变化,在摄政王多尔衮执政的头几年中,“南人”与“北人”的区别变得极为明显了,而省份的区别则已不为人注意了。同时,南人与北人的竞争,也取代了曾经引起官僚党争的“清流”与“浊流”的冲突。例如,浙江海宁名门的后裔、有名的降人陈之遴,在当时就这样说过:“南北各亲其亲,各友其友”。

中央政府中的大部分降人,集中在户部、吏部和兵部这三个部门之中。这说明,擅长于财政、选官与军政的官员,比那些娴于礼仪、音乐与文学的文士更乐于接受新王朝的统治。在这伙汉人合作者之中,过去兼有文武职位的官员,约有一半人获得了比过去更高的官位,另一半人也保住了旧日官职。但是,在文职的投顺者之中,便只有1/4获得了更高官位,这些人主要是兵部的官僚。在另外两个重要部门——吏部与户部中,文职的投顺者或只保留了原位,或官位还有所降低。

多尔衮任命了这些官员,同时又没有削弱他对中上层官僚的控制,这是因为,他从东北带来了一大批老练能干的汉官。这伙辽东降人被称为“旧人”。就是他们,再加上满族将领们,最早担任了各部的尚书、侍郎。然而,官僚体制的要津、各司郎中,是从满人入京后归顺的“新人”中选任的。在此之下,中央的低级部门与地方政府中的下级官吏,几乎都是清朝占领该地后随即就投顺了的那种人。帝国官僚机器的行政职员如此迅速地转而效忠新主,大大促进了清朝早期征服的巩固。但从长远来看,这也给新政权带来了更大的麻烦。尽人皆知,在那些下层官僚身上,集中了古代政权的众多弊端劣迹。你只要随便指出一位吏员,那他就准是一名贪赃枉法之徒。因此,从清廷的统治刚刚建立之时起,它就不断地发出布告敕令,要严惩那些为非作歹的“衙蠹”与恶吏。

清除明代弊政

这些法令的口吻始终是严厉的、训斥性的。首先要打击的是明代官场吏治中的“贪蠹”之风与种种不法之举。

明国之所以倾覆者,皆由内外部院官吏,贿赂公行,功过不明,是非不辨……甚至无功者以行贿而冒功,有功者以不行贿而功掩,乱政坏国,皆始于此,罪亦莫大于此。

各个衙门都要毫不留情地揭发非法行为,官员在行刑中,应遵从清朝鞭笞的习惯,而不能使用竹板。清廷的“臣工”要不纳贿,不修怨,不徇私,违者将处以重典。从今以后,各级官吏要痛革前朝腐败风气,“共砥忠廉”。

其实并不奇怪,多尔衮锐意改革前朝弊政,其原因之一,倒是害怕忠明分子有朝一日光复前朝。1644年6月25日,即进京的几个星期之后,他就明确地用这种可能性告诫过他的官员:

今荷天祐,底定中原,宜各殚忠诚,永保富贵。有贪婪不检,自蹈罪愆者,虽有功不叙,毋得苛且一时,失子孙久远之计也。

那么,新政权的当务之急,就是解救民众于水火之中,以证明天命所归。一方面这意味着政权要实施公共福利措施:

京城内流贼蹂躏之后,必有鳏寡孤独,谋生无计,及乞丐街市者,著一一察出,给与钱粮恩养。

在另一方面,这意味着明朝的沉重赋税要有所减轻。在一些汉族合作者(包括对安定京都所在的顺天地区最感兴趣的宋权)的要求下,7月13日,多尔衮下令,凡是清军驻扎过的、或因清军进军而农田遭到破坏的乡村,该年的赋税减轻一半。而且,北直隶的各府、州、县,皆减税1/3。尽管如此,在北京仍然有人散布谣言蛊惑民众,说是满族人有返回东北的计划。

减税之后不久,北京市民开始风传征服者们将在阴历七八月份返回辽东。当他们看到一些士兵离开北京、返回盛京时,他们便认定这种推测已被证实了。对于那些满族人对中原的统治不会长久的说法,多尔衮甚为恼怒。他在7月21日发布了一个告示:

我朝剿寇定乱,建都燕京,深念民为邦本,凡可以计安民生者,无不与大小诸臣,实心举行……我国家不恃兵力,惟务德化,统驭万方。自今伊始,燕京乃定鼎之地,何故不建都于此,而又欲东移。

他又解释说,那些东去的士兵只是接家眷去了,他们还要回到中原来。那些与事实相违的谣言传播者,显然是企图捣乱的歹徒奸人,如果他们不思改悔则必将遭到严惩。然而,多尔衮对自身是否能长保天命护佑,也没有十分的信心。在上朝时,大学士刚林进言说,由于减免赋税与整肃弊政,新政权远比明朝好;但多尔衮则谨慎地回答说:“善与不善,惟天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