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北部边防(第16/22页)
据满文《满洲实录》载:“那时,处处国乱……贼盗如蜜蜂,纷纷而起,自称汗、贝勒、大人,每嘎山(里)立为领主,每穆昆(亲族)立为长,互相攻打,兄弟同志相杀,族多力强者征伐弱者,甚乱。”莫东寅:《明末建州女真》,第72—73页。历史学家郑天挺认为,这次社会动乱的内在原因是,满族社会经济生活日益多样化及由此引起的生产力的发展,使满族奴隶制陷入危机。当然,部分地区的骚乱是由于1573—1576年间,李成梁决定将其大本营从孤山移至宽甸,即今新宾县(原文如此——译者),当时为建州女真的主要农耕区,从而加剧了满汉之间的紧张关系。从1585年起,汉族移民便在那里垦荒,并同当地土著发生过冲突。郑天挺:《探微集》,第6—7、21—23页。
尼堪外兰原是努尔哈赤的父、祖的奴仆(诸申)。郑天挺:《探微集》,第6页。
这些契约注有首领姓名、所属纳贡人数目及其在规定时间内所能提供的贡品数额。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13页。欧文·拉铁摩尔认为,这种制度创造了一种也许属于前封建主义的新权威。“这种权威的新的特性,看起来似乎与首领的功能有直接关系。汉族人将他们视为其部落的代表,以便为汉族社会和满族部落社会的和平共处提供制度和常规。汉族人将其视为中间人这一事实,加强了首领对其部落的权威。于是世袭原则得到强化,从而使首领家族得以永远保持其权威,而使其他部落成员永远屈居臣属地位。这种情形非常有利于部落首领发动反对外来统治的反叛。此类边疆现象可能是封建主义的来源之一。这些现象在藏族历史中表现得颇为明显。将其同其他地区的边疆史——例如苏格兰高地部族的历史——加以比较,将是十分有益的。”拉铁摩尔:《边疆史研究》,第476页。
郑天挺:《清入关前》,第89页,及其《探微集》,第4页。
爱新觉罗家族的祖先可追至猛哥帖木儿,他被元朝封为千户,奉命统治松花江地区,且世代传袭。努尔哈赤之父、祖皆被明朝拜为地方官,并曾三次随李成梁进京。薛虹:《建州女真的迁徙》,第50—51页;郑天挺:《探微集》,第4页。
郑天挺:《探微集》,第7页。以上及下文所述细节多引自和田清:《清太祖崛起》、《明初女真》及郑天挺:《清入关前》。
莫东寅:《明末建州女真》,第96页。
曲瑞瑜等:《清入关前对东北的统一》,第110—113页。
关于满族人利用婚姻联盟的问题,见郑天挺:《探微集》,第56—61页;莫东寅:《明末建州女真》,第76—79页。
努尔哈赤与其弟舒尔哈齐分掌大权。1611年,努尔哈赤杀舒尔哈齐。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16页。埃尔文极为轻视满族骑兵的作用,说他们在作战时只充当预备队,位于披重铠执利刃的前锋部队和披短甲执弓箭的二线部队之后。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106—107页。但也有人提出更令人信服的看法,即这些骑兵在战斗中常常起着决定性作用,他们既能凶猛地冲破明军阵地,又能迅速避开强敌。满族八旗兵主要分为五个部分:亲军,皆为满、蒙马步弓箭手,负责保卫皇帝;骁骑,皆为骑兵弓箭手;前锋,多为满、蒙马步弓箭手,也有一部分使用云梯、火枪和火炮;护军,有马步弓箭手和火枪手;步军,皆为步兵弓箭手。郑天挺:《探微集》,第173—174页;又见吴卫平:《八旗兴衰》,第35页。
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7—18页。
关于努尔哈赤招纳蒙古部落首领的问题,见匡顿:《游牧帝国》,第282—283页。
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24页。
弗朗兹·米切尔认为,“八旗”制度是由汉人创议建立的,而戴维·法夸尔则强调这一制度受到蒙古的影响。虽然努尔哈赤身边当时确有一位重要的汉官,名叫龚正陆,但无迹象表明是他导致了八旗制度的形成。戴维·法夸尔:《满洲之蒙古政策的起源》,第204页。
1621年以后,后金军队的名称皆用汉族名称,满、汉官吏的职位名称也是如此。而“旗”则是有意用来表达一种兼有军政和民政双重性质的组织。1630年,皇太极说:“我国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耕战二事,未尝偏废。”《清太宗实录》第七卷。引自曲瑞瑜等:《清入关前对东北的统一》,第121页。这种旗的组织,也是将松散的女真社会置于其统治者更为直接的控制之下的一种政治手段。一部可怕的战争和生产机器形成了,其代价是普通部落成员对汗的从属关系进一步加强了,汗可将他们从一个贵族名下拨归另一个贵族。李燕光:《满族社会经济形态》,第144页;又见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25—27、58—59页;吴卫平:《八旗兴衰》,第12—14页;戴维·M·法夸尔:《早期满洲国家的蒙古因素与汉因素》,第12—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