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墨经》及后期墨家(第3/11页)
此知乃能知遇所知所生之知识,人之能知即“所以知”之官能,遇外物即所知,即可感觉其态貌。如能见之眼,见所见之物,即可有见之知识。《经上》云:
(今毕本作恕。《道藏》本,吴钞本,明嘉靖本均作
)明也。(《墨子》卷十页二)《经说》云:“
,
(原皆作恕)也者,以其知论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墨子》卷十页十七)
吾人能知即“所以知”之官能,遇外物即所知,不但能感觉其态貌,且能知其为何物。如见一树,不但感觉其态貌,且知其为树。知其为树,即将此个体的物列于吾人经验中之树之类中,此所谓“以知论物”也。如此则凡树所有之性质,吾虽尚未见此树有,亦敢断其必有。于是吾人对于此个体的物之知识乃明确,所谓“其知之也著”也。
此外尚有一种知识,吾人不从感觉得来。《经下》云:
知而不以五路,说在久。(《墨子》卷十页九)《经说》云:“知,(旧作智下同)以目见,而目以火见,而火不见,惟以五路知。久,不当以目见,若以火见。”(《墨子》卷十页四十七)
五路者,五官也。官而名以路者,谓感觉所经由之路也。人之得知识多恃五路;《荀子》所谓“缘天官”是也。例如“见”之成须有目及火。(即光)若无目则不能成见也。所谓“惟以五路知”也。然亦有不以五路知而得之知识,如对于“久”之知识是也。久者,《经上》云:
久,弥异时也。(《墨子》卷十页六)《经说》云:“久,合古今旦莫。(即暮字)(原作今久古今且莫,依胡适之先生校改)”(《墨子》卷十页二十一)
宇,弥异所也。(《墨子》卷十页六)《经说》云:“宇,冢(即蒙)东西南北(原作东西家南北,依胡适之先生校改)”(《墨子》卷十页二十一)
久即时间,宇即空间。吾人对于时间之知识,固非由五官得来也。
《经上》云:
虑,求也。(《墨子》卷十页一)《经说》云:“虑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之,若睨。”(《墨子》卷十页十七)
此条所说,为有目的之知识活动。吾人运用知识,以求达到一目的。此知识活动即谓之虑,即“知之有求”者。睨为目之斜视。张目见物,不必有目的。若睨而斜视,则必为“知之有求”者也。但此等知不必即得其所求;所谓“而不必得之”也。
人之能知之才能,《墨经》认为吾人生命之要素。《经上》云:
生,刑(同形)与知处也。(《墨子》卷十页五)《经说》云:“生,形(原作楹,依毕校改)之生,常(原作商,依孙校改)不可必也。”(《墨子》卷十页十九至二十)
又云:
卧,知无知也。(《墨子》卷十页五)
形之有知者为生,否则为死。有知而无知,(有知之才能而无知之事实)为卧;无知而无知为死。
此外《墨经》又就逻辑方面,论吾人知识之来源及其种类。《经上》云:
知,闻,说,亲,名,实,合,为。(《墨子》卷十页五)《经说》云:“知,传受之,闻也。方不障,说也。身观焉,亲也。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名实耦,合也。志行,为也。”(《墨子》卷十页二十八)
“闻、说、亲”,谓吾人知识之来源。“名、实、合、为”,谓吾人知识之种类。今分论之。
“闻”谓吾人由“传受”而得之知识。在历史方面,吾人所有之知识,多属此类。
“说”谓吾人所推论而得之知识。《经下》云:
闻所不知若所知,则两知之。(《墨子》卷十页十五)《经说》曰:“闻在外者所不(邓高镜先生云:“衍不字。”)知也。或曰:‘在室者之色,若是其色。’是所不知若所知也。犹白若黑也,谁胜?是若其色也,若白者必白。今也知其色之若白也,故知其白也。夫名以所明正所不知,不以所不知疑(同拟)所明。若以尺度所不知长。外,亲知也;室中,说知也。”(《墨子》卷十页五十四)
吾人见室外之白物,而不知室内之物为何色。或曰:“室内之物之色,与室外之物之色同。”吾人即知室内之物之色之为白而非黑。盖天下之白物无穷,而皆在白物之名所指之类中。犹天下之马无穷,而皆在马之名所指之类中。吾人已知某物之可名为白物,则不必见之而即知其色之何似;吾人已知某物之可名为马,则不必见之而即知其形貌之何若。此所谓“方不障”也。盖吾人之知识,至此可不受时空之限制矣。名能使吾人就所已知推所未知。所谓“夫名以所明正所不知;不以所不知疑所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