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肉(第2/27页)

然而,中亚野驴虽然体型稍大,腿稍长一些,但它毕竟是驴,而小时候养过驴子做宠物的人都知道,这种可爱的动物有很大的缺点。它的犟脾气让主人毫无办法;它的痛点非常高,因此鞭子、马刺和嚼子对它作用不大;它只有后臀部能够承重,因此不能在它的背部前方“控骑”;它只有两种步态——走和跑,走起来比人走得还慢,跑起来飞快,刹不住。驴子的这些特点无论怎么配种都没能改变,所以它和蒙古野驴只能做些粗活儿。作为负重动物,驴子的远途跋涉能力和载货能力都非常有限;作为坐骑,它则是最后的选择。

因此,公元前第二个千年开始时,驯化的马开始从肉用转为拉车之用,这应在意料之中。野生的小马体型各不相同,石器时代的小母马肩部离地才有12个手宽(一手宽等于4英寸),但较大的公马的高度可以超过15个手宽。牧人通过畜牧绵羊、山羊和牛已经掌握了初步的配种技术,用这种技术来改良马的品种自然是顺理成章。然而,改良品种可能不会马上奏效。选择性配种的动物生出的头几代通常体型会变小,所以这样配种生出来的马反而不适合当坐骑,拖曳力更是大大降低。此外,利用马来拉车还有一个过去没有的问题。驴子的拖曳力虽然不大,但使用穿过鼻箍的缰绳很容易控制它,它不会拼命地挣肩轭,因为那样会勒得它不舒服;温顺的公牛只需轻轻一挥鞭子,就会拉着连在它突出的双肩上所套的轭架上的车向前走。但是,要控制活泼得多的马,只能用给它戴嚼子的方法——关于马嚼的最好设计,养马的人至今仍争论不休;马的肩部太窄,轭架套不住,而在颈部套缰绳又会压迫它的气管。过了很久,人才逐渐发现,套马的正确方式是给它戴胸带——这个办法是中国人发明的——或者是给它的脖子套上有软垫的颈圈。在找到正确的方式之前,人驭马套马的方法其实是彼此矛盾的:为了指示它前进的方向,或要它改变速度,勒着马嘴把马头拉得向后仰起,这样很容易使马呼吸困难,步子因之放慢。

因此,上套的马不适合拉沉重的车子,也不适合拉公元前第二个千年开始在欧洲出现的深耕犁。这意味着马拉的车需要尽量轻便,于是双轮车应运而生。历史学家斯图亚特·皮戈特在一篇引人入胜并极具说服力的文章中提到了关于交通工具的古今一同、四海皆准的心理,即快速漂亮的车子能提高车主的社会地位,无疑也能增加对异性的吸引力。他认为,从埃及到美索不达米亚,使用带辐条车轮的双轮轻便战车几乎同时突然出现,这是一种“技术的共通”。

新的因素是由新动力提供的速度,而古时的小马要达到高速,车就必须轻便,马也要比过去更有耐久力。用结构工程学的概念来看,实心车轮的牛车可视为缓慢、沉重、用木材建成的压缩结构,而战车则是快速、轻便的木质结构,与弯木轮辋(车轮的部分)和车架合为一体。

如皮戈特指出的,这种战车的出现不可能不产生革命性的效果,哪怕只是心理上的效果:“人类陆上运动的速度一下子加快了近10倍,从牛车的每小时2英里到每小时20英里,现代仿制的埃及古战车用两匹小马拉着轻而易举地就能达到这个速度,因为战车加上挽具一共才重75磅。”(在此值得一提:直到两个世纪前,把偕美女驾车出游视为人生一大乐趣的约翰逊博士还认为,人体能承受的速度不超过每小时25英里。)

然而,战车的效果绝不仅仅是心理上的。它导致了战车武士这个群体的诞生。这些人武艺高强、能攻善战,只有他们能驾驭高度专门化、造价极为昂贵的战车,也只有他们会用与其相配的武器,如复合弓。在他们下面附属着一大群专业人员,如马夫、鞍工、车轮维修工、细木工、弓箭匠等等;要保持战车和马匹处于良好状态,这些人不可或缺。

这些战车御者是从哪里来的呢?绝对不是从西欧的大森林中来的,尽管那里有几块地方可能还有野马存在;西欧的森林对战车来说是一大障碍,那里御车贵族的出现因此至少推迟了500年。他们也不是从两河冲积平原来的,因为那里没有马。干燥、树木稀少、四通八达的中亚大草原无疑是野马的家乡,但尽管大草原除了春秋两季的沼泽期以外非常适合车辆通行,它却奇缺金属和木材这两项制造战车的必要物资,因此也不应该是战车的发源地。这样,通过排除法,关于战车和御车武士起源于大草原和文明的两河平原交界地区的说法看起来是比较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