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到美国去?(第8/9页)

当社会主义阵营解体以后,世界上另外一些国家的政治特色鲜明起来了。其中尤以美国的政治特色最为突出。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历史中完全没有王权统治痕迹的国家。所以从第一代美国人至当代美国人,无一人喊过“国王万岁”。从没喊过“国王万岁”的美国人当然也绝不会习惯于喊“总统万岁”。美国历史之短使它来不及形成自己的宗教传统之根基。虽然许多城市和乡村都有教堂,某些美国人的宗教虔诚,是他们的移民先人从别国带到美国的。故百年前的英国人、法国人曾轻蔑地讽刺美国人是“没有信仰的美国人”或“只崇拜金钱的美国人”。

美国人当然并非没有信仰。他们的信仰就是民主和法律。他们信仰民主与法律的坚定性超过对一切宗教的信仰。此前提决定了这样一种美国现实——经过数代民主与法律教育的美国当代青年,头脑中的个人崇拜五花八门,有些是健康的,有些是不健康的,有些是病态的。总而言之,几乎皆属青春原发性质的,与思想信仰无关的个人崇拜。崇拜多多,崇拜总统的却极少极少。

几十年前,杜勒斯的外孙上小学时,有天回到家里激动地问母亲:“妈妈,你为什么从没告诉过我,我的外祖父曾做过总统?而历史课本上都写到了!”

他的母亲平静地说:“你激动什么?这实在没有什么可激动的。自从美国诞生以来,每隔四年就选出一位总统,这不是很平常的事吗?”

这是典型的美国人对总统的看法。美国人一代一代地将这种平常心的看法传给下一代。因而使美国总统在美国人心目中是这样一种人物——全美地位最高的“打工仔”,美国公众是他的老板。任何一个最最普通的美国人,都有义务评说和监督他身为总统的表现如何,都有权利指责他称职或不称职。以监督总统为义务,以指责总统为权利,美国的政治特色,使美国的公众特色也极为突出。大约没有任何一个美国人会这样认为——他的某一个同胞一旦当了总统以后,理所当然地便是美国人民的精神之父或思想之父了。美国历史上是很出现过几位可被尊为精神之父或思想之父的杰出人物的。但是他们都并没产生过做总统的念头,美国公众当然也就从没选过他们。

因为美国是世界第一强国,美国公众这位“大老板”给予美国总统这位美国的也是全世界最高级的“打工仔”的待遇是极优越的,仅次于某些石油国家的国王们。因为美国是世界第一强国,一个美国人一旦成为总统,自然而然地便成了世界政治舞台的中心人物。这些都是美国人赐给美国总统的。美国人这么看。因为他们如果不信任他,不选他,他就得不到。故美国人对任何一位美国总统的态度都是一样的——随时准备收回他们的信任。

但是在美国近半个世纪的历史中,真的遭弹劾下台的美国总统似乎还没有——26年前的“水门事件”迫使尼克松选择了辞职。尼克松当年陷入的困境与今天克林顿陷入的困境性质极为不同。“水门事件”是纯粹的政治丑闻而非“桃色丑闻”。美国历史上似乎还没有一位总统在任期间因“桃色丑闻”而“触礁搁浅”被迫下台的。

肯尼迪至今仍是美国历史上最为年轻的颇有帅哥风度的总统。他生前虽已有绯闻风传,但与梦露的私情却是在被暗杀后围绕梦露扑朔迷离的死因大范围公开于社会的。“性”的话题非是当时新闻评说所关注的焦点。

与克林顿相比,似乎连肯尼迪也是幸运的。肯尼迪处在世界政治化的时期。他是美国政治最年轻的代言人,因而受到过许多美国青年的政治崇拜。他的帅哥风度也使许多美国青年妇女迷恋得如醉如痴。肯尼迪生前获得的,是克林顿生前想获得也不可能获得的。肯尼迪死后获得的,将注定了更与克林顿无缘了。

据我看来,就帅哥风度而言,克林顿是一位仅次于肯尼迪的总统。他所犯的“错误”,是一位帅哥式的总统需极难能可贵的自律定力才可避免的。他显然做得并不那么难能可贵。

六年前,当他参选民主党总统提名时,与一位叫珍妮佛·花的女士的婚外情传闻就几乎使他的参选夭折。两年前,波拉·琼斯又控诉他在任阿肯色州长时曾对她进行“性骚扰”。所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两次,或属性讹诈,或竞争中的政治攻击;但此一次,却被一位叫斯塔尔的独立检察官坐实钉牢了。

独立检察官斯塔尔是否蓄意报复,“抓住一点,不及其余”?莱温斯基的女友的做法是否违背普遍道德?网上个体户麦特·德拉吉是否是一个只要自己一举成名,不管别人死活的家伙?美国司法是否小题大做?某些新闻攻势背后是否有欲置克林顿于万劫不复之地的政治操纵——世人对这些都是不甚感兴趣的,感兴趣的似乎只是这样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位身为当代美国总统的中年男子,因一个二十一岁的、容貌平平的小女子大倒其霉,看他怎样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