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 大结局 第四章 夜半歌声(第5/5页)

为证明自己的清白,阎总督上疏,进行了耐心的说明,虽说生祠很多,但还是可以解释的,如保定的生祠,是顺天巡抚刘诏修的,通州的生祠,是御史梁梦环修的,这些人都是我的下级,作为上级领导,责任是有的,监督不够是有的,检讨是可以的,撤职坐牢是不可以的。

但最逗的还是那位国子监的陆万龄同学,本来是一穷孩子,卖力捧魏公公,希望能够混碗饭吃,当年也是风光一时,连国子监的几位校长都争相支持他,陆先生本人也颇为得意。

然而学校领导毕竟水平高,魏公公刚走,就翻脸了,立马上疏,表示国子监本与魏忠贤势不两立,出了陆万龄这种败类,实在是教育界的耻辱,将他立即开除出校。

据统计,自天启七年(1627)十一月至次年二月,几个月里,朝廷的公文数量增加了数倍,各地奏疏纷至沓来,堪称数十年未有之盛况。

这些奏疏字迹相当工整,包装相当精美,内容相当扯淡:上来就痛骂魏忠贤,痛骂阉党,顺便检举某些同事的无耻行径,最后总结:他们的行为让我很愤怒,跟我不相干。

心中千言万语化为一句话:我不是阉党,皇帝大人,您就把我们当个屁放了吧。

效果很明显,魏忠贤倒台一个月里,崇祯毫无动静,除客氏崔呈秀外,大家过得都还不错。

事实上,当时的朝廷,大学士、六部尚书、都察院乃至于全国各级地方机构,都由阉党掌握,所谓法不责众,大家都有份,你能把大家都拉下水吗?把我们都抓了,找谁帮你干活?

所以,在阉党同志们看来,该怎么干还怎么干,该怎么活还怎么活。

这个看法在大多数人的身上,是管用的。

而崇祯,属于少数派。

一直以来,崇祯处理问题的理念比较简单,就四个字——斩草除根。所谓法不责众,在他那里是不成问题的,因为他的祖宗有处理这种问题的经验。

比如朱元璋,胡惟庸案件,报上来同党一万人,杀,两万人,杀杀,三万人,杀杀杀。无非多说几个杀字,不费劲。

时代进步了,社会文明了,道理还一样。

六部尚书是阉党,就撤尚书,侍郎是阉党,就撤侍郎,一半人是阉党,就撤一半,全是,就全撤,大明没了你们就不转吗?这年头,看门的狗难找,想当官的人有的是,谁怕谁!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上述奏疏内容雷同,但崇祯的态度是很认真的,他不但看了,而且还保存下来。

很简单,真没事的人是不会写这些东西的,原本找不着阉党,照着奏疏抓人,贼准。

十一月底,准备工作就绪,正式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