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五四:世界主义情怀的爱国运动(第6/10页)

作为“大我”的人类世界,虽然以个人(“小我”)为基础,鼓励个性的自由发展,但世界要比个人在价值上高一个层次,而且规约了个性的发展。周作人在五四时期鼓吹“新村主义”,提倡年轻人自由组合,遵循自己的理想形成共产主义式的社群。按照他的设想,“新村的理想的人的生活,是一个大同小异的世界”,“一方面是人类的,一方面也注重是个人的”。每个人,不管其来自什么地方和家族,都在新村里面自由发展其个性,“不过这小异的个性,不要与大同的人性违反就好了”。[43]五四时期的个人主义,不是“什么都行”的后现代主义,个性的背后有对人性的普遍理解,有天下大同的全球价值,即所谓“大同小异”的理想世界:“小我”不妨自由发展,却共享同一个世界、同一份价值和同一个“大我”。

那么,五四时期的世界主义究竟意味着什么?“欧战”结束之后,中国知识界、舆论界一片欢欣鼓舞,最流行的一句话便是“公理战胜了强权”。“欧战”被中国知识分子普遍认为是公理的胜利。五四时期的世界主义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在其背后有公认的全球价值,那就是公理。晚清以来的民族主义存在着公理主义与强权主义两条不同的脉络,根据王中江的研究,公理主义的民族主义以严复为代表,相信物竞天择的进化过程不仅是富强(力)的竞争,而且也是文明(智与德)的进步;而强权主义的民族主义以梁启超为代表,认为自由与权利皆来自于力,来自于强权,强权即公理。[44]梁启超在1901年直白而言:

自有天演以来,即有竞争,有竞争则有优劣,有优劣则有胜败,于是强权之义,虽非公理而不得不成为公理。民族主义发达之既极,其所以求增进本族之幸福者,无有厌足,内力既充,而不得不思伸之于外。故曰:两平等者相遇,无所谓权力,道理即权力也;两不平等者相遇,无所谓道理,权力即道理也。[45]

清末民初弥漫在中国的国家主义狂潮,更多地实践着梁启超这一路强权主义:崇尚力,崇尚富国强兵,崇尚军国民教育。国家主义的背后,是一种价值虚无主义,国与国、文化与文化、文明与文明之间在价值上不可通约,人类社会缺乏普世价值,唯一可以比较的是价值虚无的国家实力,文明的冲突便是力的竞争,是物质与权力的较量。以物质主义为基础的强权主义到了民国初年,逐渐显示出弊端。民初以来的国内情势,物质至上,强权横行,道德价值式微,社会几乎成为一弱肉强食的霸道秩序。杜亚泉在《东方杂志》上悲愤地说:

今日之社会,几纯然为物质的势力,精神界中,殆无势力之可言,……盖物质主义深入人心以来,宇宙无神,人间无灵,惟物质力之万能是认,复以惨酷无情之竞争淘汰说,鼓吹其间,……一切人生之目的如何,宇宙之美观如何,均无暇问及,惟以如何而得保其生存,如何而得免于淘汰,为处世之紧急问题。质言之,即如何而使我为优者胜也,使人为劣者败者而已。如此世界,有优劣而无善恶,有胜败而无是非。[46]

从国际情势而言,便是前面提到的“欧战”对中国人的刺激。于是,1915年开始的新文化运动,一个重要的主题便是反思晚清以来的国家主义狂潮,批判强权背后的价值虚无主义。世界主义之所以在五四时期流行,最重要的乃是重建公理,重新确认普世性的全球价值,作为中国与世界秩序的共同基础。

公理作为一种代替了传统天理的近代世界观,在晚清民族主义狂潮的背景下,更多地被解释为物竞天择、优胜劣败的竞争进化论。到了五四时期,公理被重新赋予了与启蒙思想接轨的价值内涵。什么是公理?陈独秀在《〈每周评论〉发刊词》上一言而蔽之:“凡合乎平等自由的,就是公理。”[47]

当中国知识分子将“欧战”的胜利视为公理战胜强权的时候,同时也意味着他们不再相信晚清以来的强权主义,重新确立了公理作为秩序正当性的价值尺度。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差距,不再是物质的实力或国力的强弱,而是文明的程度,及是否建立了自由、平等的文化与制度。新文化运动所传播的这一启蒙价值观,深刻地根植于爱国学生的内心深处。当五月四日北京学生走上街头,聚集在天安门广场,争取的不是狭隘的国家权益,而是普遍的公理,他们不仅为民族的利益外抗强权,同时也是为普世性的全球价值而抗争。代表五四运动核心精神的《北京学生界宣言》说得很明白:

夫和议正开,我等所希冀所庆祝者,岂不曰世界上有正义,有人道,有公理。归还青岛,取消中日密约、军事协定,以及其他不平等之条约,公理也,即正义也。背公理而逞强权,将我之土地由五国公营,侪我于战败国如德奥之列,非公理、非正义也。[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