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近代民族主义思潮中的国家认同(第7/15页)

从天下主义走向国家主义的另外一个未曾言明的心理因素也值得注意。列文森在其名著《梁启超与中国近代思想》中,敏锐地指出,在梁启超的民族主义思想中,最核心的关怀是如何保持中国与西方的平等,“问题不在于中国与西方文明程度如何,而在于中国同西方国家的地位如何”。[27]在传统的“天下”框架中,中国在夷狄面前代表着更高一级的文明,但这样的文化自信在鸦片战争之后备受挫折。当梁启超来到日本后,读了福泽谕吉的《文明论之概略》,他的历史观受到了很大的颠覆。福氏将全球文明的发展分为野蛮、半开化和开化三个阶段,西方代表着文明的最高阶段,而亚洲仍旧处于半文明阶段,向西方文明学习是亚洲的唯一出路。梁启超几乎全盘接受了福氏的观点,[28]这一文明三阶段论与他原先所信仰的“公羊三世说”完全接轨,所不同的是,理想世界的终点发生了变化:从远古的中国三代置换为西方文明。他所感叹的,是中国在这世界文明进化中,处于一个相当尴尬的落后地位。[29]在文明的维度上,中国与昔日的“蛮夷”之间的关系被颠覆了。

那么,如何重新建立起与西方的平等地位以获得民族的自身尊严?显然,唯一的出路就是建立一个像西方那样的现代文明国家,在这样的政治关系而非文化关系中,中国才有可能在西方面前捍卫自己的平等地位。反观中国,梁启超发现,中国人“知有天下而不知有国家”,“知有一己而不知有国家”。[30]正如张佛泉在《梁启超国家观念之形成》一文中所指出的,在不断的亡国灭种的危机面前,梁启超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无国”感。[31]这种“无国”感,指的不是五四以后人们说的那种“无国”,即失落了民族国家的文化个性,而是缺乏像西方国家那样的政治共性,那种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内部凝聚力的现代国家。在晚清,中国文化还是比较完整的,尚未遭遇整体性的认同危机。在梁启超看来,民族主义的核心不在于寻找中国文化的独特性——比较起西方来说,那是不言而喻的;问题只是如何异中求同——成为西方那样的普世性的政治国家。

在近代欧洲,民族主义有两种产生途径:一种是法国大革命式的政治民族主义,通过对人民主权合法性的肯定,使全体公民对国家这一政治共同体产生集体认同,建立一个以公共意志为内容、以宪政为形式的世俗化的公民宗教。另一种是德国浪漫主义式的文化民族主义,将国家看成是一个有最高意志的有机体,通过对民族历史文化的想象和重构,反对启蒙运动的划一化,强调文化的多样性,建立一个以本族的语言和历史为核心的民族文化共同体。这两种民族主义思潮,晚清期间在日本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梁启超与严复不同,他因为不识西文,所以对西学的了解,基本上来自日本学者的转述和介绍。他对卢梭所代表的法国人民主权论思想的了解,来自中江兆民,对德国国家有机体论的认识,主要是通过日本学者翻译的伯伦知理的著作。[32]梁启超对国家的理解,可谓兼容并蓄,同时内涵了法国的人民主权说和德国的国家有机体说,但在卢梭与伯伦知理之间,《新民说》时期的梁启超,更多地偏向前者。这是因为,晚清时期的中国与近代德国不一样,尽管同样遭到外国侵略,但不缺乏民族的象征符号,所匮乏的是现代的民族国家意识和政治形式。因此,梁启超所致力建构的,更多的是一种法国式的政治民族主义,确切地说,是一种以国民共同体为核心的民族主义。

2.政治美德为核心的国民共同体

现在我们来具体讨论,梁启超的民族主义究竟具体何指。按照张佛泉的详细考订,对于nationalism这一概念,梁启超先后并同时用过三个译名:国家主义、国民主义和民族主义。张佛泉特别指出:“最值得注意者,即此三个译名,竟渐渐取得其个别含义,而其微妙处,不仅为nationalism一字所不能表达,且已不能以适当名词再译回中文。”在梁启超的用语中,国家主义渐渐地含有“国家至上”、“一切以国家为重”的意味,特别是1903年以后;国民主义则主要强调国民之自立自主精神,而民族主义一词的重心落在联合国内各个民族,一致对付外来之帝国主义。梁启超最注重的是国家主义和国民主义。[33]

我们先来研究《新民说》时期梁启超的国民主义。如前所述,梁启超的民族主义思想,最重要的来源之一是伯伦知理,按照伯氏的“国家有机体论”,国家乃是一个有生命的生物体,有其独立的意志和精神。它与自由主义的国家观不同,并不认为国家是实现个人权利的工具,而是认为它自身就是目的。伯氏认为,近代的“国家”与“国民”乃一枚角币之两面,互为表里。国民这个词在德文中是Volk,英文中无此对应词,只能翻译为nation,对应中文,梁启超将它翻译为“国民”。与Volk相对应的德文词是Nation,英译为people,梁翻译为“族民”。国民与族民,是两个很不相同的概念,梁启超说:“群族而居,自成风俗者,谓之部民,有国家思想能自布政治者,谓之国民。”[34]族民是一个文化和历史学的名词,以血统、语言、习俗等自然因素为依归;国民则是一个政治学的名词,它与现代国家密切相关,是政治建构的产物。仅仅有民族或族民这些自然要素,还不足以构成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有一种建国的自觉,这样族民才能转化为国民,民族才能转化为国家。特别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国民,并非公民(citizen),它不是像后者那样具有独立身份的个体,而常常针对国民的总体而言,是一个集合概念。[35]在这一点上,伯伦知理与卢梭是相当接近的,因此,梁启超的思想可以同时兼容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