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走出罗马城,就是为了独霸亚平宁(第5/12页)
在王政时代,罗马已发生严重两极分化。贵族拥有大量土地和财富,在政治、军事和宗教方面享受特权,把持各种公职,掌握国家权力。而平民的社会和政治地位低下,其权利不完全或者不充分——平民有产者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参军服役,却不能进入元老院和担任其他要职。这事实上是将平民置于被统治阶级地位。
在城市平民中,只有少数人由于经营工商业发财致富,大多数人生活比较困难,甚至处于贫困境地。乡村平民缺少土地,或者没有土地,不得不向贵族租佃土地,借贷财物,受贵族压榨和盘剥,甚至遭受奴役。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实行改革,不分贵族和平民,将全体罗马居民根据财产资格划分等级并确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平民有产者的地位,而无产或者少产平民境况却越来越糟糕。
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的继任者——“高傲者”塔克文压制、打击甚至处死了一些元老院贵族,元老院出现空额也不增补。对平民来说,这也没什么实质性的改善。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钳制贵族势力的发展,起到暂时延缓等级矛盾发展的作用。
公元前510年,罗马人推翻“高傲者”塔克文,结束王政,建立共和国。不过,所谓共和,只不过是贵族之间的共和,平民根本没资格参与政权。不仅如此,贵族掌握政权后,全力巩固特权,为了扩大政治和经济方面的特权地位,在内部实行联姻,封闭起来,逐渐发展成为完全排他性的等级——贵族与平民之间的隔阂和对立越来越严重,平民和贵族的矛盾与斗争日益尖锐起来。
平民在政治上受贵族压迫,在经济上也日渐贫困化。当时,罗马对外扩张过程中频频取得胜利,兼并而来的土地和战利品不少,按说作为罗马军主力的平民无论如何是不至于贫困的,但大部分被贵族侵占,平民很少能分得土地或者其他战利品——同样英勇作战,平民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同时,连年的战争加重了平民兵役和捐税的负担,加之敌人蹂躏乡村田地,以及遭受天灾人祸,不少平民负债累累,家破人亡。他们或者成为贵族的附民,或者被迫承受高利息向贵族借贷钱粮,维持生计。而一旦还不上债务,他们就被贵族强迫为奴隶或者被卖到国外。于是,罗马平民成为对外扩张战争的受害者,即使侥幸活下来,也只能是火中取栗,好处都被贵族占了。
平民交赋税、服兵役、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却享受不到战争胜利果实,导致日子越过越贫苦,因此他们迫切要求改善自己的困苦境地,在经济上围绕着争取土地和取消债务奴役制展开斗争,在政治上也强烈要求提高地位,保障人身自由和合法权益——特别是富有平民要求享受与贵族平等的权利,参与政权,结束贵族独揽大权的伪共和局面。
公元前494年,不堪忍受债务奴役的平民,尤其是因负债遭受残酷折磨的平民战士和有战功的军官,在罗马军即将出征之际,纷纷起来抗议——他们不干火中取栗的事了,要求贵族满足他们的要求,否则不去打仗。这是平民阶层第一次在关键时刻要挟贵族,并取得了一定成果。
在军事形势紧张的情况下,为了平息平民的义愤,执政官塞维利乌斯颁布法令,禁止债主出售服役军士的财产和子女,以满足平民的部分诉求。平民们姑且相信了,不再抗议,出征去了。不料,在战争胜利后,另一执政官克劳狄拒不执行法令,听任债务人受债主的摆布。
执政者言而无信其实就是在点火——将原本冲突非常大的矛盾引爆。参加过出征的平民群情激愤,集体撤离到安尼奥河对岸离城5公里的圣山上,宣称要与罗马脱离关系,再也不替罗马打仗了。
当时,罗马周围强敌如林,战争此伏彼起,平民的军事力量必不可少。贵族大为惊慌,不得不派使者和平民进行谈判,最终做了让步,取得了和解。
根据达成的协议,平民得到推选自己官员的权利,即每年从平民中选出两位保民官。保民官的人身权不可侵犯,其职责是保护平民不受贵族官员横暴的侵犯。他们行使的否决权后来获得进一步发展,可以制止和否定国家官员的决定乃至国家机关的法案。在保民官产生的同时或稍后,罗马又设置了两个平民市政官作为其助手,负责阿芬丁山上平民神庙的祭祀、保管档案等。后来,其权力也有所扩大。
贵族还不得不下令释放当时被拘禁抵债的平民,取消未偿还的债务,但并没废除债务奴役制——这仅仅是贵族和平民的一次临时性妥协。
公元前486年,执政官斯普里乌斯·卡西乌斯提出土地法案,建议把刚从赫尔尼克人那里夺来的土地的一半分给平民,收回贵族非法占有的公有地,与新获得的土地一起进行分配,彻底解决平民缺少土地的问题。这是一个主持公道的法案。但是,贵族强烈反对,指控斯普里乌斯·卡西乌斯僭越了王权,并处死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