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与公共事务(第2/2页)
正是这些原因导致了1700年之后掀起了一股有关私人生活之故事与资料的出版热潮。最早出现的一批小说之独创性与吸引力,不仅在于所谓的现实主义,更在于其自称是私人记录与秘密写作的公开发表。丹尼尔·笛福的《摩尔·弗兰德斯》自称为一部真实的“私人历史”,一部取自女主角“本人所撰写之备忘录”的自传性叙事。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杰克上校》以及《罗克珊娜,幸运的情妇》也是此种模式,而此后其他无数题为自传、回忆录或实录的故事亦复如此。有关妓女之真实生活的记述亦置身于此种潮流之中。早在1723年,林肯郡的诗人与小说家简·巴克就将此类记述与各种虚构作品等量齐观,她认为当时最为流行的记录是关于“鲁滨逊·克鲁索与摩尔·弗兰德斯,杰克上校与萨莉·索尔兹伯里”。
此时期还兴起了一股影射小说(romans à clef)的潮流,这类作品据说揭露了当代名人尤其是政客的桃色事件。应当说,这并非一种全新的文体。玛丽·若斯女士的《尤瑞妮雅》一书的复杂情节,即包括了对于近期宫廷丑闻的隐晦描述,而此书乃刊于1621年。17世纪80年代中期,阿芙拉·本分期发表了《一个贵族给他妹妹的情书》,据说这是辉格党阴谋家瓦克的格雷勋爵与妻妹亨丽埃塔·贝克莱夫人的通信,他们这对不伦男女的私奔曾引起轩然大波。尽管如此,只有到光荣革命以后,随着政党讽刺愈发自由,这类文体才在英国真正确立。此时出现了无数辉格党人对于“秘史”以及近代斯图亚特王室成员之性乱的回忆作品,而托利党作家则制造了一系列针对辉格党古今名人的尖刻攻击,代表作即是德拉莉韦尔·曼利臭名昭著的“秘史”与“秘闻”。
书信,另一种私人写作形式,同样以新的方式发表出来。显然,古典时代已存在书信体小说,而且私人信件也曾流通于世。在16世纪,人文主义者与宗教改革者像后世的学者与活动家一样,通过书信的广泛公布来传播自己的思想,君主和主教亦是如此。在17世纪,政治事件的信息是靠新闻信札来传播,当时出现了一股颇有自负意味的风尚,即论战之文以由某君致某君之“一封信”的形式出现。只有到了18世纪,才形成了一个出版私人信件的庞大市场,不论信件是真是假,都被作为一种接近他人私密生活之途径。我们已知晓当代的报纸与杂志十分依赖与读者之间的通信。通过印行某人的私人通信来讲述故事,也成为了小说家一种惯用的手法,尤其是在描述爱情与欲望时。据估算,在18世纪,差不多五分之一的小说采用了某种形式的书信写法。
总之,当时出现了一股对于真人传记的热潮。18世纪开始大规模涌现传记辞典、定期讣告、搜集的书信以及回忆录的出版。“没有哪种作品比传记更有助于敦风化俗,”在1750年约翰逊博士如是说,“因为没什么比它更有趣或更有用,更能凭借无法抗拒的魅力来吸引人的心灵,抑或比它传播得更广,以教导人如何在各种情况下都能从容应对。”即便是最普通的生平,“没有一点儿波澜”,也值得付诸剞劂,因为理解了他人,我们必定也会更好地理解自己:“我们都基于相同的动机行事,被相同的谬误所欺骗,都满怀希望,又被危险所阻碍,陷溺于欲望,沉迷于快感。”不是所有人都赞同约翰逊此番对于人性的分析。有些读者与自传者更强调个性的奇崛与独异之处,不过最终结论仍然是一样的。至1800年左右,较之一百年前,公众认为其生平值得一观的人物在范围上已极大拓展,并且阅读古今人物之私事与搜集他们的肖像已然成为了某种全国性的消遣。